最早的詩歌是人們口頭吟唱的,詩歌中的音樂因素和其他文學體裁相比,有著更為積極的意義。音樂性是古代詩歌的壹個重要特征。音樂美又被稱為韻律美、聲韻美,表現為押韻、平仄、句數、字數、停頓節奏、雙聲、疊韻、疊字等語音特征的有規律的反復所形成的聽覺上的審美感受。
周振甫在《論誦讀》中總結了誦讀的種種好處,他說:“讀時分輕重緩急,恰好和文中情事的起伏相應,足以幫助對文章的了解,領會到作者寫作時的情緒;懂得音節和情緒的關系,到寫作時,自會采取適宜的音響節奏來表達胸中的情意。”清代程廷祚認為:“古者之於詩,有誦有歌,誦可以盡人而學,歌不可以盡人而能也。”近人黃仲蘇認為:“誦就字義言,則為讀之而有音節者……”朱光潛說:“歌重音樂的節奏而誦重語言的節奏。”綜合各家的理解,我認為誦讀就是用抑揚頓挫的聲調有節奏地讀,反復地讀,熟練到脫口而出,自然成誦。方智範分析到:“誦讀是我國語文教育優秀傳統中壹種有益於積累、有效提高語文能力的好方法,應當適當提倡。誦讀是反復朗讀、自然成誦,尤其適用於優秀詩文等聲情並茂的作品。誦讀比簡單的朗讀更有助於從作品的聲律氣韻入手,體會其豐富的內涵和情感,又不象朗誦那樣具有表演性。這壹方法有助於積累素材、培養語感、體驗品位、情感投入,達到語文熏陶感染、潛移默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