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教會的嚴酷統治,日耳曼民族的器樂傳統有所削弱或中斷,聲樂居主導地位,但日耳曼的聲樂中常常具有器樂性。9世紀後,東部的弗朗克王國稱為德意誌,這時已在格列高利聖詠的基礎上有所突破,產生了具有曲調性和抒情性的新形式特羅普和西昆斯,豐富了歌唱的表現力和音樂性,並顯示出與器樂的聯系,有別於格列高利聖詠的純聲樂性。與此同時,民間藝人和流浪樂師仍演奏樂器,但常遭到教會的取締與迫害。隨著城市的興建,世俗歌曲於12世紀興起,並出現了德意誌最早的戲劇音樂,其作者是女作曲家H.van賓根(1098~1179)。12~13世紀間,出現了富於抒情性的“戀詩歌”,與羅曼民族的吟唱詩人的詩歌相仿,同屬於騎士文藝。最著名的戀詩歌手是福格爾韋德的瓦爾特(約1170~約1230),他的歌曲以詞曲並茂稱著。當時,戀詩歌手們常舉行歌唱競賽,這說明歌唱藝術已相當發達。根據19世紀在巴伐利亞州南部修道院圖書館中發現的12、13世紀的詩歌集手抄本《博伊倫之歌》可以看出,即使在宗教和封建勢力嚴酷統治的禁欲主義時代,民間仍然存在著熱愛生活、反抗宗教壓迫的世俗性詩歌。隨著市民文化的發展,14世紀在德意誌南部、西南部的城市中產生了“歌唱師傅”。他們大多是手工藝匠或壹般市民,與戀詩歌手多為騎士有所不同。歌唱師傅制度常具有手工藝行會的性質,按嚴格的規定進行詩歌創作、演唱實踐與考核,分學徒、學友、歌手、詩人、師傅5個等級。最著名的歌唱師傅是紐倫堡的鞋匠H.薩克斯(1494~1576),他的詩歌以詩詞、而非以音樂稱著。戀詩歌手和歌唱師傅的音樂多為單聲部的獨唱曲,由簡單的樂器伴奏。與此同時,在城市中還有同樣按行會方式組織的城市吹鼓手,他們對器樂的振興起了促進作用。管樂在當時的市民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如在城樓上吹奏銅管樂器報時、報警以及為節慶、婚禮奏樂等。這時,管風琴音樂也有所發展,出現了著名的盲人管風琴家C.保曼(約1410~1473),他是早期文藝復興時期的多才多藝的樂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