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報副刊·詩鐫》為陣地,主要成員有聞壹多、徐誌摩、朱湘、饒孟侃、孫大雨等。
1927年春,胡適、徐誌摩、聞壹多、梁實秋等人創辦新月書店,次年又創辦《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動轉移到上海,這是後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創刊的《詩刊》季刊為主要陣地,新加入成員有陳夢家、方瑋德、卞之琳等。
他們不滿於"五四"以後"自由詩人"忽視詩藝的作風,提倡新格律詩,主張"理性節制情感"的美學原則與詩的形式格律化,為了實現這壹理論原則,新月派詩人在詩歌藝術上做了有益的嘗試,首先是客觀抒情詩的創作,即變“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為主觀情愫的客觀對象化。
然後再用想象來裝成那模糊影像的輪廓,把主觀情緒化為具體形象。反對濫情主義和詩的散文化傾向,從理論到實踐上對新詩的格律化進行了認真的探索。聞壹多在《詩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張,即"音樂美(音節)、繪畫美(辭藻)、建築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 "。
它是針對當時的新詩形式過分散體化而提出來的。這壹主張奠定了新格律學派的理論基礎,對新詩的發展作出了壹定的貢獻。因此新月派又被稱為"新格律詩派"。新月派糾正了早期新詩創作過於散文化弱點,也使新詩進入了自主創造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