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以後,郭沫若、鄭振鐸、葉聖陶等都為孩子們寫過兒童劇。1922年,黎錦輝在《小朋友》雜誌上發表了兒童歌舞劇《麻雀與小孩》,這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幼兒戲劇。以後,黎錦暉又陸續創作了十余部兒童歌舞劇,其中《葡萄仙子》、《月明之夜》、《三蝴蝶》等都是可供幼兒觀賞的童話歌舞劇。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劇作和舞臺演出的主要任務在於宣傳抗戰、動員鬥爭,當時也很難談到有什麽“幼兒戲劇”。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兒童戲劇事業迅速發展。出現了不少可為幼兒觀賞的作品。如張天翼的《大灰狼》、喬羽的《果園姐妹》、《森林的宴會》、老舍的《寶船》等,包蕾原作、經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小喇叭”節目配曲的《小熊請客》、劉饒民的《小兔子領尾巴》、金近的《兔媽媽種蘿蔔》等童話歌舞劇和沈慕垠的木偶劇《老公公種紅薯》。柯巖把詩歌、戲劇、遊戲融於壹體的《打電話》、《照鏡子》、《紅燈綠燈和警察叔叔》,更是直接進入幼兒園中、是小朋友十分樂意扮演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