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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派的詩歌主張是什麽?

提倡新格律詩,主張"理性節制情感",反對濫情主義和詩的散文化傾向。

新月派是現代新詩史上壹個重要的詩歌流派,受泰戈爾《新月集》影響。該詩派大體上以1927年為界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報副刊·詩鐫》為陣地,主要成員有聞壹多、徐誌摩、朱湘、饒孟侃、孫大雨、劉夢葦等。

聞壹多在《詩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張,即"音樂美(音節)、繪畫美(詞藻)、建築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它是針對當時的新詩形式過分散體化而提出來的。這壹主張奠定了新格律學派的理論基礎,對新詩的發展作出了壹定的貢獻。

後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嚴"的原則,堅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現的、貴族化的"純詩"的立場,講求"本質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謹嚴",但詩的藝術表現、抒情方式與現代派趨近。

擴展資料:

新月派詩歌以聞壹多與徐誌摩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試圖為新詩的“規範化”確立美學原則。新月派明確地提出以“和諧”與“均齊”作為新詩最重要的審美特征。

聞壹多的詩作《口供》、《罪過》、《天安門》,徐誌摩的《大帥》、《雪花的快樂》,朱湘的《采蓮曲》、《催妝曲》、《搖籃曲》正是貫徹了以上審美原則的詩歌作品。作為現代白話詩歌運動自身的壹次反動,“作詩如作文”的理論命題受到“純詩”的挑戰。

“純詩”力求發掘生活中屬詩的情致,表現個人的內心世界,重視感覺與意象,並尋求與內容相襯的詩的形式。後期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徐誌摩、陳夢家、方瑋德以及“漢園三詩人”何其芳、李廣田、卞之琳都是純詩的倡導者與力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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