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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學分期法

唐代文學史分期

(壹)初唐(618—712)→歷94年

〔標誌〕開國到玄武門之變

前五十年是南朝形式主義文學的延續,後五十年,四傑突破了宮體詩的題材,沈宋確立了律詩的形式,陳子昂提倡建安風骨,痛斥齊梁詩風,為唐詩開辟了健康發展的道路。

初唐詩人:

駱賓王、王勃、盧照鄰、宋之問、杜審言、楊炯、陳子昂、沈全期、王績、李世民 等。

(二)盛唐(713—766)→歷53年

〔標誌〕玄武門之變以後到安史之亂以前

詩歌繁榮的頂峰,大詩人湧現,風格紛呈,題材廣泛,以李白為偉大代表的積極浪漫主義是盛唐詩歌的主流。政治詩和邊塞詩集中體現了唐的風格,杜甫帶著盛唐詩歌的偉大氣魄,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戰亂後的現實,為中唐現實主義詩歌的發展開辟了道路。

(三)中唐(766—835)→歷69年

〔標誌〕安史之亂以後到黃巢之亂以前

詩歌數量、流派最多、嚴峻、冷酷的現實使詩歌的主流轉向現實主義,以白居易為代表的新樂府運動貫穿整個中唐。

(四)晚唐(836—907)→歷71年

〔標誌〕黃巢湖之亂到亡國

現實主義詩歌繼續發展,皮日休等人繼承新樂府運動的傳統,但在藝術上缺乏創造性,李商隱等人的詩裏充滿遲暮黃昏的夢幻情調,愛情主題十分流利,通過溫庭筠、韋莊的奠基、詞的形式在五代得到迅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