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詩歌的關系總體來說,是壹種私人化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壹種妳知道我知道他不知道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壹種知道的知道不知道的不知道,但又不足為外人道的關系。
我和詩歌的關系是相互遇見的關系。詩歌是壹種本來存在。無論妳寫與不寫,詩歌就在那裏。詩人與詩歌之間只是壹種遇見。這種遇見帶有某種宗教的性質和意義。或者說,只有具有詩歌慧根的人,才能完成這種遇見。詩歌不是創作,也不是創造,只有詩歌寫作和詩歌文本才是創作和創造,詩歌本身不是,詩歌本身就在那裏,不需要創作、創造。詩歌的相遇是壹種心靈的相遇,在相遇的那壹刻,詩歌就已經完成。詩歌文本和詩歌創作,只是通過文字把那壹刻的相遇記錄下來而已。詩歌文本只是詩歌的畫皮。所謂畫虎畫皮難畫骨。因此,作為文本的詩歌,只是我們心靈詩歌的引路人、導航圖,帶領我們去發現詩歌、抵達詩歌,它讓詩歌更近的同時又讓詩歌更加遙遠。詩歌的迷戀之處就在於,妳可以無限接近,卻永遠達不到。而詩歌與詩人相遇,使詩歌得以呈現,得以顯形,得以找到本我,使詩歌得以成為詩歌。
我和詩歌的關系是相互完成的關系。詩歌是另壹種世界觀。詩歌使我之為我,非我之為非我。我寫下詩歌,使詩歌成為了我之詩歌。如果沒有詩歌,我將是另壹個我。如果沒有詩歌,我的人生將是另外壹種人生。詩歌建立了我的價值譜系和精神圖騰。從內部開掘了我,發現了我,拓展了我思維的疆界,確立了我與世界的關系,建立了我與萬物的聯系。如果我不寫詩歌,那些與另壹個人相遇的詩歌,將是另壹種詩歌。如果我不寫詩歌,那些與另壹個人相遇的詩歌,將是另外壹種詩歌文本,將改變詩歌的文本命運。而我使我之詩歌帶上了鮮明的血胎印記,使詩歌有了自己的血肉父母。我笑起來的酒窩,詩歌也有壹個;我身上長痣的地方,詩歌也有壹顆。
我和詩歌的關系是相互救贖的關系。詩歌傷害了我,同時又不聲不響地治愈著我。我害怕詩歌長出白發,就像我害怕自己的妻子長出白發壹樣。我傷害了詩歌,我使詩歌變得粗糙,我把詩歌從詩歌那裏挖掘出來,其實,是讓詩歌離開了詩歌,讓詩歌走出自己成為了文字的分行。詩歌從誕生那壹刻起,就是世間流浪的孤兒,我活著的時候,沒有照看過它們,我死了,也只有紙張養活它們。它的命是它自己的,也是時間和大眾交給它的。我和詩歌相濡以沫,互相傷害,又互相安慰;互相懲罰,又互相救贖。我走在詩歌的道路上,就像山羊走在鋼絲上,深淵迷人,不能回頭,步步驚心,萬劫不復。我和詩歌,互相標定了彼此在宇宙中的坐標。詩歌的蒼穹,遙遠又清晰,危險又美麗。
存在之思的詩化表達
——讀楊犁民的《把我用舊的人》
畢光明?苗族作家楊犁民的散文,偏重於哲學思考,主要是對生命的本體即存在的追問。當這樣的哲思在有限的篇幅裏以精致的語言加以表述時,其文本就兼容了詩與散文的特性,既是高度個性化的自我言說,又具有超越現實生活感受的精神內蘊。《把我用舊的人》就是這樣壹組具有文體創新意義的散文詩。
散文寫作需要在行文中不斷地提起我自己,而詩歌創作是抒情主人公不斷地在吟唱中現身。《把我用舊的人》全部的關切就在於“我”。“我”被關切,正是存在主義的思想取向。沒有被關切的“我”未必存在,只有意識到自我,人才是存在的。也正因為意識對存在具有超越性,所以,存在先於本質。楊犁民的這組散文詩,自然不是有意地去對某壹類存在主義理論加以詩化的闡釋,而是他在生存中感受到了生的困惑。存在主義者提出的問題,並不只是理論家對於人的本質有了發現,而是具有反思能力的人對自我處境的認知與審察。現代詩人更富於內省精神,在他們的內在視境中,自我的現代性處境必然凸顯,“我在哪裏”、“我是不是我”這樣的問題自然而然會被提出來,因為反思乃是現代詩人的思維特性。“把我用舊”是壹種有些奇怪的說法,但在現象學意義上,它正是對人的存在本質的還原,意味著人的主體性並非自己可以確立——它無法單方面確立,而只能在雙邊關系即人與他人、人與社會、人與自我的關系中確立。《把我用舊的人》的戲劇性就來自這裏,它需要不斷地從自我與他人、身體與靈魂、生與死等等這些矛盾關系中來尋找存在的真義。
對存在的自覺,必然伴隨身份的焦慮。“每個人都在用壹生的時間,努力做好我。而事實是,到頭來,每壹個人最終都活成了別人。”(《身份》)詩人悟到的是壹個普遍性的,但並非人人都意識到的事實,其間壹個隱在的悲劇是:“理論上,每個人心目中都有壹個妳。因此,在妳之外,還存在著無數個妳。”(《身份》)所以,人在這個世界上,被人設所固定,只能按照劇本演出,人的所作所為並非全是出於本意,作為社會人,每個人都逃不脫他人對妳的定義,等於人都得被他人所用(而歸根到底也是為自己所用)。社會就是個體存在的場域:“作為自然的人,我們活在身體裏,作為社會的人,我們活在身份裏;我們用嘴巴吃飯,也用嘴巴說話。”“吃飯支撐我們的身體,說話支撐我們的身份。社會就是各種經緯線組成的坐標,標識出我們每個人的身份和位置。”在這裏,“身體”和“身份”的關系,“身份”和“社會”的關系,得到了充分地揭示,其內在的邏輯性反映的是人與他人及社會的辯證關系,也是存在的實景。它也告訴我們,人的存在基於壹種處境,並產生無可規避的後果:“每壹個我,對於別人來說,都是他人。但事實上,我們從來也沒有活過自我。因為我,是依托他人才得以存在的。是靠他人來指認的,是靠他人來評價的,也是靠他人來命名的。”“沒有他人,‘我’是否存在?這是個問題。”(《愛我的人,都是把我用舊的人》)看上去,這是在說理,但由於它所揭示的是無可克服的沖突,而這種沖突已被習以為常,導致存在的遺忘,因而它通過語言實現的戲劇化出場就產生了很強的詩性。而對存在的原理進行詩化的表述,恰是《把我用舊的人》的藝術價值之所在。
“孤獨”是存在之思的又壹個重要命題。《與天地精神往來》這壹章就是從“每個人,都是孤獨的”這壹判斷出發,對人被拋到世界上的孤獨處境進行了詩性的言說:
從身體意義上來看,每個人都居住在自己的身體裏。
從時間意義上來看,每個人都居住在生和死之間。這是壹段只可以屬於自己的旅途。雖人海茫茫,畢竟沒有人同來同往。妳必須壹條路,走到天黑。
從精神意義上來看,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精神世界。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頭腦中,壹個人並不能完全進入另壹個人的精神空間。
妳來的地方,和去的地方,都是無盡的未知。
……
所以,人的壹生,都在和孤獨作戰。
這樣的表達,代表著楊犁民散文詩寫作的思想和藝術水準,有超越世俗生存的發現和對存在的擔當,也有對語言藝術的自覺和在平淡中求精到的努力。詩人所找到的對抗孤獨的方式,來自文化傳統的深處,說明消極的處世態度從另壹個角度看實乃更為積極。“多數時候,我們寧願守著寂寞。”(《妳走後,院裏的月季開了》)這種選擇可視為藝術賦予生命的力量。
對生與死的探究,也是存在之思的重要壹維。在存在主義者看來,死亡是人生的最後歸宿,是生命的極限,它於個人的存在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趕路》把人生比作趕路,“生和死,構成生命的兩端”。《登臨》更是集中討論這壹話題。“死亡是無法阻止的。”“死亡推動著死,也推動著生。”“個體生命不斷地生死,換來了集體生命的生生不息。由此,人類得以延續。”詩篇勾畫了人類生死相替的壹幅圖景,指出了生命個體置於其間的被動性,同時也預留出了存在的可能性。如果說與之相關的《伐木》,寫的是地域文化中人對死亡的壹種態度,那麽,《迷霧》和《陽臺》等篇什說的則是,既然生命是個有限的過程,那麽,超越和飛升就是人的精神應有的姿態。《在壹條無名河上》更是用隱喻的手法,暗示出生命在長流不息的文化與價值之河裏洗沐並有望得以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