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顯然在中國,具體地點很難考究。
先來了解壹下古詩(舊體詩):
關於舊體詩,可以分為兩大類,壹類是舊體非格律詩,或古體詩,亦叫古風。比如《詩經》、《楚辭》、漢魏樂府等等,這樣的詩都是非格律詩,也就是古風。
另壹類就是舊體格律詩,也叫近體詩,每句字數或五字,或七字,簡稱五言、七言。壹首詩四句或八句,四句的叫絕句,八句的叫律詩。在壹首詩中,每壹句用字的平仄和韻腳,有其嚴格規定,而且在規定為八句的那種格律詩中,還嚴格要求中間四句對仗。
在舊體格律詩正式形成的唐代以前,我國的古典詩歌的形式,是非格律體。例如《詩經》,就是以四言為主,最經典的就是“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首詩估計大家多少都知道,這就是《詩經》的主要特色。但《詩經》中也有壹言到九言的雜言詩,每壹首詩的字數,平仄,韻腳等,都無什麽規定;《楚辭》呢,多用4、6、8言,句數也沒有壹定,例如屈子的《離騷》、《九歌》等,基本上都是用的四、六、八言;漢魏時代的《樂府》和南北朝的各家詩,有五言和七言,有的是兩者兼用;這期間,開始產生了稍微有點格律的新體詩,就是“永明體”,比如類似絕句的五言四句的小詩,這種類似於絕句形式的小詩就是古絕。同時也有五言八句的近體,但這種新體詩格律不嚴,完全和格律的幾乎沒有,形式上也只限於五言,跟唐代鎖定型下來的格律詩還不是壹回事。只能說,古絕的出現,開始使非格律詩開始向格律詩過度。
舊體格律詩是怎樣發展起來的呢?
首先,古代漢語多單音節詞,又是方塊字,容易形成對偶,早在《詩經》、《楚辭》中就出現過不少的對偶句。到了齊梁時代,駢體文開始盛行,促使作者們已經註意形式,自覺的強調運用對偶,在這種風氣影響下,要求詩中適當的運用對偶句,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對偶,正是後來形成舊體格律詩的因素之壹。
其次,漢語的聲調,到中古時代發現了平上去入四聲。齊永明末期,沈約等人概括出了“四聲說”。並根據詩歌要求有節奏感和音樂美的特點,經過實踐摸索,總結出詩歌必須”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的原則。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就是說,詩歌必須在每壹句的五個字中,聲調要有差異(就是要求有平仄之分),上下兩句之間,音律不能壹樣。發展到唐代,正式提出了”八病“說,這就為後來舊體詩的平仄律打下了基礎。
從”四聲”到“八病”說盛行之後,再把四聲二元化,分為平(平)、仄(上、去、入)兩大類,既有了平仄的概念,又逐步總結出每句詩的平仄應有變化,每句詩與每句詩之間的平仄也應有變化的“調平仄術”和連接律聯的“粘法”,同時,又發現每句詩用五、七字比用四、六字更富於音樂美,節奏也更加有變化。在壹首詩中,駢句與散句兼用,又能顯示出語言的錯綜美。就這樣,從永明體經過了壹百多年的發展,到了唐代,律詩達到了嚴格精密的階段,終於把舊體格律詩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應該指出,舊體格律詩的產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根據漢語的特點和詩歌的特殊要求而產生的,並不是由什麽人硬造出來的。因此,壹經產生之後,即具有相當強大的生命力,連綿壹千多年,直到今天。這都足以說明,舊體格律詩(包括詞曲)這種藝術形式,具有我們的民族風格,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因此才有這麽強的生命力。 “古詩”的原意是古代人所作的詩。約在魏末晉初,流傳著壹批魏、晉以前文人所作的五言詩,既無題目,也不知作者,其中大多是抒情詩,具有獨特的表現手法和藝術風格,被統稱為“古詩”。清代沈德潛說:“古詩十九首,不必壹人之辭,壹時之作。大率逐臣棄妻,朋友闊絕,遊子他鄉,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顯言,或反復言。初無奇辟之思,驚險之句,而西京古詩,皆在其下。”(《說詩□語》)晉、宋時,這批“古詩”被奉為五言詩的壹種典範。西晉陸機曾逐首逐句地摹仿了其中的12首。東晉陶淵明、宋代鮑照等,都有學習“古詩”手法、風格的《擬古詩》。到了梁代,劉勰《文心雕龍》、鐘嶸《詩品》更從理論上總結評論了“古詩”的藝術特點和價值,探索了它們的作者、時代及源流,並大體確定它們是漢代作品。同時,蕭統《文選》,以及陳代徐陵《玉臺新詠》又從詩歌分類上確定了“古詩”的範圍:凡無明確題目的作品,有作者的稱“雜詩”,無名氏者為“古詩”。因此,梁、陳以後,“古詩”已形成壹個具有特定涵義的專類名稱。它與兩漢樂府歌辭並稱,專指漢代無名氏所作的五言詩,並且發展為泛指具有“古詩”藝成就。
古典詩詞的發展簡況
為了便於大家了解詩詞的藝術特點極其體裁的分類,首先介紹壹下古典詩詞的發展歷史。
在中國文學史上,我們能看到的最早的詩是距今三千年左右的《詩經》,這是我國最早的壹部詩歌總集,壹***三百零五篇,古稱《詩》或《詩三百篇》。其內容有“風,雅,頌”三個部分,這是從音樂角度上分的。在表現手法上有“賦,比,興”三種。因此前人把“風,雅,頌”和“賦,比,興”稱作《詩》的六義。在語言的句法上,基本上是四個字壹句。
繼《詩經》之後,公元前四世紀,在楚國出現了壹種新的詩體,叫“楚辭”,它的創始人是屈原。後來,漢朝人把屈原,宋玉等人寫的作品編成壹書,叫《楚辭》。《楚辭》突破了《詩經》的四字句,發展為五言句,七言句,即把偶字句(四個字壹句)變為奇字句(五個字以及七個字壹句),不但能更好地表達思想感情,而且韻律和節奏也更富於音樂性。
到了漢代,出現了為配合音樂而歌唱的詩即“樂府詩”。在語言上有四言,五言,雜言,但多數是五言的。這以後曹操父子以及陶淵明為首的文人們發展了五言詩。同時,七言詩也有了很大的發展。
在魏晉南北朝以前,詩的格律和聲韻還沒有形成大家***同遵守的規律,只是由作者按照個人的內容需要和聲韻感覺來進行寫作。到了魏晉,由於受到了印度(古稱天竺)的梵音學的影響,我國的聲韻學得到了發展。齊梁的周喁和沈約總結了漢字的發音規律,提出了“四聲”“八病”之說,使詩歌創作由自然的聲律發展到講究追求聲律,出現了作詩要註意平仄和韻律的性質,形成了格律詩的主要內容。
唐代,是我國詩歌發展的全盛時期,是古典詩歌的黃金時代。在繼承前代詩歌的基礎上,唐代的詩歌有了進壹步的發展,並且形成了固定的分類。其分類有兩種,壹是古體詩,也叫古風;所謂古體詩,是指模仿唐代以前的傳統詩體,沒有壹定格律,篇幅可長可短,用韻平仄都比較自由,句子的字數有整齊的,也有不整齊的;其中主要分五言古體和七言古體兩種。二是近體詩,也叫今體詩(這個“今”指的是唐朝),就是我們所說的格律詩;近體詩不象古體詩那樣自由,在篇幅,用韻,平仄,對仗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它基本上可分為兩種:律詩和絕句。律詩和絕句都分五言和七言,超過八句的律詩稱作排律。
在唐代中期,由詩派生出新的體裁,這種體裁到了宋代最為發達,這就是詞。由於詞是由詩派生出來的,所以詞又被稱為“詩余”;另外,由於詞的句子字數長短不壹,古人也稱為“長短句”。
到了元明兩代,又出現了壹種新的體裁,叫曲,也稱散曲。曲可以說是詞的另壹體。那麽它跟詞有什麽不同呢?除了詠唱時的伴奏樂器不同以外,在語言上更加接近口語。最突出的特點是可以加襯字。如張養浩的《閑居三首之壹》“昨朝楊柳依依,今朝雨雪霏霏,社燕秋鴻(忒)疾苦。(不是)濁醪有味,(怎)消磨(這)日月東西。”其中括號內的字就叫襯字。
上面簡略地介紹了中國古典詩詞的發展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