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首謳歌事物,抒發心聲的詩。註釋者壹般認為寫於開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恰逢詩人漫遊齊趙,飛鷹走狗,車馬狂放的時期。詩的風格超級蒼勁有力,體現了青年杜甫的進取精神。
房兵曹呼瑪的詩
作者杜甫?唐朝
房兵的馬是壹匹大宛國的馬,它的細骨像刀刃壹樣清晰。
它的耳朵尖得像壹片竹子,跑起來像四風,好像蹄子沒被踩過。
那匹馬飛奔起來,從來沒有以壹種開放的方式,騎著它壹切都很自在,敢於漫遊戰場,甚至生死與共。
好快好快,能不辜負生活的才是好馬。它可以為國家犯罪。
白話翻譯:
曹的馬是大宛縣的名馬,瘦骨如柴。
它的耳朵尖得像斜竹片,跑起來像沒練過的蹄子。
這匹馬飛奔,從不為路的寬和遠而尷尬。騎著它可以安全大膽地馳騁在戰場上,甚至可以托付生死。
有這麽快的好馬,能生能死,真的能跑到千裏之外,為國家做貢獻。
擴展數據
房兵曹呼瑪詩歌賞析:
這首詩分為兩部分。前面四句寫的是正面,但寫的是實字。詩人像壹只絢麗的丹青之手,用生動的筆觸為我們描繪了壹個“人”。出自大宛(漢代西域名稱,以出產“血馬”聞名),與凱爾相比自然不凡。然後,描繪了馬的形象。南齊謝赫《古畫目錄》中提出了六法,第壹法是“傳神”,第二法是“用筆寫”,作為傳神的首要條件提出來的。
所謂“骨法”,就是寫對象的風度氣質。杜甫寫的是馬的骨頭:嶙峋高聳,像壹把利刃,勾勒出雄偉的輪廓。然後寫馬耳朵像刀斧壹樣鋒利,這也是好馬的特征。至此,那匹雄壯的馬已經躍然紙上,我們仿佛看到了它的噴雲吐霧,躍躍欲試。很自然的把它四蹄飛起,急速飛奔的雄姿寫在下面。動詞“皮”和“如”極其形象。前者用直耳寫字,有壹種雄渾的力量;後者不寫四蹄生風,寫風入四蹄,別有韻味。根據騎手的感覺,他在飛馳的時候,好像馬是靜止不動的,兩邊的景物急速閃過,風在他的蹄間呼嘯而過。詩人的描寫細致生動。
在“二二壹”的節奏中,對聯突出了每句話的最後壹個字:“君”形容馬的精神,“光”形容它的馳騁,可見詩人的別出心裁。這壹部分用大量的草圖描述了馬的風格,省略了不必要的細節,只寫了它的骨骼外觀、耳朵和奔馳的姿態,因為這三個最能體現馬的特點。正如張彥遠在《評畫》中所說,“筆不過壹二,象已正。當妳遠離繪畫時,妳會看到它的缺乏。雖然寫得不好,但也很有思想。”這就是所謂的“寫意傳神”。
詩的前四句描寫馬的動態外貌,後四句轉而描寫馬的性格。用想象的寫作手法,從詠物轉向抒情。頸對聯出自奔馬,寫它馳騁自如,穿越京城,活動天地無限;它克服壹切障礙的能力足以讓人信任。這裏看似寫馬,其實是寫人。這不就是忠友、猛士、俠士的形象嗎?對聯開頭用“蕭騰有如此之道”來概括這匹馬,最後寫道:“萬撒野”,蘊含著無盡的期待和抱負,把意境發展得非常深遠。
這幅對聯不僅廣受好評,而且很開放。它不僅是關於萬裏奔馬,而且是關於期望曹為國家做出貢獻,這也是詩人自己的抱負的寫照。盛唐國力強盛,疆域發達,激起了人們的豪情。文人墨客都渴望為萬裏建功立業。這種蓬勃的精神用壹匹好馬來表現,確實是最恰當不過的了。這和杜甫後期通過對病馬的悲天憫人來表現對國家的關心真的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