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位女詩人的幾首作品因嵌入不少“屍字頭”漢字描摹“黃白之物”,招致批評。批評意見可能未窺全豹,爭議之詩或為遊戲之作。但文學創作的基本原則還是要遵循的——圖自賞,創新可以大膽嘗試;為流觴,詩文不能有傷大雅。
中國有著古老的詩歌傳統,“詩言誌、歌詠言”,用詩歌表達自己的心聲,是詩人的自由,應該尊重。但是袒露心聲,也應該尊重詩歌之美、詩人身份乃至於讀詩愛詩之人的耳目。試想“武鄉侯罵死王朗”時,羽扇綸巾的諸葛孔明若滿口“魯提轄拳打鎮關西”時的“粗鄙之語”,那實在是壹件煞風景的事。
與“五谷輪回之所”相關的事物,並不是說壹概不得入詩入文,畢竟《莊子》中就有“道在屎溺”的說法,文藝作品中適當地打破禁忌,也確實是壹種創作手法,可以更好地觸動受眾的心靈。
但是,人皆有羞惡之心,“羞惡之心,義之端也”,過度解構也會引發受眾的反彈,所謂物極必反,就是這個道理。
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篇尾感慨佛貍祠下烏鴉留下的壹片狼藉,要借用“壹飯三遺矢”的典故,但是作者避開禁忌點到即止,以壹句“廉頗老矣,尚能飯否”代之,終成被人激賞千古的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