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致地把從明初到成化末年(1368~1487)的壹百多年界定為明代文學的前期。可以看到,這是文學史上壹段相當漫長的衰微冷落的時期。元代末年所形成的自由活躍的文學風氣,在明初以殘酷的政治手段所保障的嚴厲的思想統治下戛然而止。洪武七年被腰斬的高啟,唱出了由元入明的文人們內心中的無窮悲涼。而同樣是由元入明的宋濂,則因積極參與新潮文化規制的設計而成為“開國文臣之首”(《明史》本傳)。他壹方面對楊維楨保留著若幹好評,似對元末的文學不無留戀,但更主要的,是繼承程朱理學的“文道合壹”說,重新建立了由明王朝的政治權力所支持的、代表官方態度的道統文學觀。當時詩歌方面最有影響的是以楊士奇、楊榮、楊溥為代表的粉飾現實、歌功頌德的臺閣體和以李東陽為代表的自稱宗法杜甫而追求聲調格律的茶陵詩派。戲劇方面,是以朱權、朱有火敦為代表的皇家戲曲創作,此外還有以邱浚、邵燦為代表的倫理劇創作。無論是詩文還是戲曲,都致力於歌舞升平,宣揚封建倫理道德,缺乏真情實感和創造性。這時期較有特色的是文言小說創作,以瞿佑的《剪燈新話》與李昌祺的《剪燈余話》為代表,他們不論是寫艷情還是述鬼怪,大都敘述委婉生動,但因內容不合乎封建禮教而遭到明初統治者的貶斥甚至是禁止。南戲則逐漸形成“以時文為南曲”的逆流。在小說創作領域內幾乎是壹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