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三大級別類型架構理論”可供參考。
按“級別類型”科學分類的理論方法,將“文化”大致劃分為:壹是把原始主義文化、封建主義文化、資本主義文化、社會主義文化、社會***產主義文化和***產主義文化等做為“最高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
其雖然都是“同級別類型 ”的文化,但其卻是具有“由低級向高級”運動發展的歷史趨勢和走向。
二是把“管理主義、科技主義、愛國主義、英雄主義、環保主義”等的幾十種“思想理念”的文化體系、或是叫“文化思想潮流”做為“次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
“次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是為“最高級別類型”文化不斷“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並也在不斷“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各國或是各民族“自身”的“管理主義、科技主義”等的這類“思想理念”的多元化文化體系。
其特點:
是不管在怎樣的社會形態裏,其做為壹種文化思潮都是或隱或現地存在著,有時某個文化思潮還能上升到很顯要的位置,
比如:
“儒教主義文化”這種“次級別類型”的文體化曾經有過的輝煌,但其始終處於“最高級別類型”文化的附屬服務文化地位。 當然,“最高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也具有指導和指引“次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的重要作用。
三是把世界各門各派的所有各種學說、學理、學術、學技、學藝、雜談等的文化,歸類為“第三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
“第三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是為“最高級別類型”和“次級別類型”文化不斷“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並也在不斷“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各自門派或是思潮自己”的思想理念體系當然,“最高級別類型”和“次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也具有指導和指引“第三級別類型”的多元化文化體系““添磚加瓦、豐富完善,或是破壞拆臺、批評批判”的重要作用。
簡述文化的構成或分類!!!
(壹)、文化由六種基本要素構成:信仰,價值觀,規範和法令,符號,技術,語言。
(二)、文化的分類: 1、物質文化:衣食住行 這是以物質形式顯現的文化,是物質層面文化的主要部分,是經濟基礎和思想觀念在人民生活中的直接反映。2、社會文化:藝術、民俗、宗教、制度、法律等 藝術雖然主要也是憑借物質顯現,但是物質不是其本身。
3、哲學文化(包括社會和生活觀念、審美觀念) 我們平時所看到的有關哲學體系的論述,都是學者歸納的,是民族的哲學觀念的總結和概括,而不是民族哲學觀念本身,民族的哲學觀念既體現在民族的這些著作當中,更多的則滲透在民族的形而下的種種形態中,也就是上述的第壹類和第二類文化中。
擴展資料:
文化(culture)是非常廣泛和最具人文意味的概念,簡單來說文化就是地區人類的生活要素形態的統稱:即衣、冠、文、物、食、住、行等。給文化下壹個準確或精確的定義,的確是壹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對文化這個概念的解讀,人類也壹直眾說不壹,但東西方的辭書或百科中卻有壹個較為***同的解釋和理解:文化是相對於政治、經濟而言的人類全部精神活動及其活動產品。
參考資料:
文化(廣泛的知識並將之活學活用與根植內心的修養)_百度百科 。簡述文化的內涵與分類
壹 關於文化 什麽是文化? 文化的定義有多種。
據國內學者說有500多種。我沒有看到關於500多種的資料和論述,大概這是基於任何壹個人說了文化是什麽就算是壹種定義所得出的數字。
據國外哲學家說,現在已有20多種定義;大概這是就比較權威的著作而言,我認為後壹種說法是比較可信的。 由於文化的定義五花八門,又由於有人不研究文化本身,而熱衷於在定義中折騰,所以有的學者主張“最好不下定義”。
我想這是希望人們把精力集中於實實在在的基礎研究,不要在定義問題上爭論不休,而不是“定義不可知論”。定義是研究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盡管出發時的認識和到達既定目標時的認識會有差別,甚至可能是較大的差別。
對於研究工作來說,定義還是需要的。 我比較同意如下的說法: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壹切物質、制度與精神。
這個定義裏有幾個要點。1.自然界賜予人類的壹切都不是文化,如山川土石。
2.即使是人類在蒙昧時期所創造的,也是文化。3.非人類所創造的不是文化,如猴子所畫的畫,螞蟻所堆積的蟻山,蜜蜂所造的巢。
4.文化是人類有意創造的,無意識形成的東西不是文化,例如嬰兒塗抹的東西。 當然,任何定義都不能把定義對象囊括無余,對象的邊緣也常常是模糊的。
例如對於弱智者的藝術作品應該怎樣界定?這是值得研究的。 二 文化的分類 關於文化的分類,說法很多,角度也多種多樣。
有的學者還從教學或學習的角度又重新分類。我認為,首先我們應該根據文化自身的本質屬性進行分類,然後在這壹前提下再參考教學或學習的特點和需要進行再分類,否則類是分了,條分縷析,但是在進行具體操作時卻難以遵循或自亂其例。
把文化分為三類: 1.物質文化:衣食住行 這是以物質形式顯現的文化,是物質層面文化的主要部分,是經濟基礎和思想觀念在人民生活中的直接反映。 2.社會文化:藝術、民俗、宗教、制度、法律等 這是上層建築中的主體。
藝術雖然主要也是憑借物質顯現,但是物質不是其本身。例如雕塑、繪畫。
民俗無所不在。它實際是民族哲學觀念在人民生活中的外現。
但是民俗的來源(或者說對它的決定性因素)則是多元的:自然規律、生活規律、生產關系和生產力、政治制度、學術流派、文學藝術、宗教信仰等等。但是民俗的整體卻不是這些來源、決定性因素的拼合,而是經過了民族的選擇、加工,集中反映了民族的哲學觀念。
宗教是超國界、超民族的。即使是外來宗教也是民族的文化,這是因為任何宗教當它要在壹個國家或民族落腳生根,就必須與當地文化相融合,即吸收本土文化的營養,以適應當地人民的心理、習慣。
這樣,所有國家和民族的宗教也就成了本土文化的壹個組成部分。例如佛教、 *** 教、天主教、基督教,對於中國都是外來的,但是它適應了中國社會,因而在中國生根了,成了中華文化的壹部分;而襖教、景教、摩尼教、猶太教等就被排淘汰了。
即使是佛教,其中有些宗派,例如唐玄奘所宣倡的“唯識宗”,在紅火了幾十年後很快就衰落消失了。其原因,歸根結底是由於違背了上述的原則。
3.哲學文化(包括社會和生活觀念、審美觀念) 這是上層建築的核心。我們平時所看到的有關哲學體系的論述,都是學者歸納的,是民族的哲學觀念的總結和概括,而不是民族哲學觀念本身。
民族的哲學觀念既體現在民族的這些著作當中,更多的則滲透在民族的形而下的種種形態中,也就是上述的第壹類和第二類文化中。 中華民族的哲學和觀念是動態的,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所有外來的文化,不斷豐富提高。
但是,綿延了幾千年的中華哲學,畢竟有它的核心,有其萬變不離的“宗”,這就是中華民族所探求到的自然與社會、主觀與客觀的真理。不把握這個核心,就會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就會就事論事,甚至會曲解事物的本質。
近年來,我國學者對傳統哲學的研究方興未艾,研究越來越深入,但是可供我們馳騁的空間還很大,也就是說,現在的研究距令人滿意的水平還有不小的距離,需要我們開拓的課題還有很多。 文化的三個層次間是互相交叉、滲透的,有時同體***存。
例如建築物是物質,但其格局、規模、裝飾,都與藝術、民族習慣、政治制度有關,與民族的哲學觀念有關。即使像“行”這樣的事物,也脫離不開民族的這個文化體系。
中國古代對行路的各種方法、形式都有規定,同樣體現了主體文化對人的要求與束縛,是當時政治制度的反映。①又如我國古代“和而不同”的觀念,在烹飪、器皿等物質文化中都有所反映;自先秦形成的天人觀念在宗教、民俗、制度上也時時體現。
社會文化對物質文化和哲學文化的滲透、影響更是顯而易見的,例證不勝枚舉。例如佛教對中華文化中藝術、民俗、制度方面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從敦煌藝術到老太婆的拜佛,在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中無處不有,這方面的情況無須多說。
佛教對中華固有哲學和觀念的影響則比較復雜。壹方面佛教對中華文化產生影響,豐富了中國的哲學;另壹方面佛教也接受了不少中華固有文化中的哲學營養,使之適應中國,並且最後走向了佛教本土化。
例如漢民族自古講究修身養性,講究自省;同時,中國的哲學引導人。
簡述文化的內涵與分類
壹 關於文化 什麽是文化? 文化的定義有多種。
據國內學者說有500多種。我沒有看到關於500多種的資料和論述,大概這是基於任何壹個人說了文化是什麽就算是壹種定義所得出的數字。
據國外哲學家說,現在已有20多種定義;大概這是就比較權威的著作而言,我認為後壹種說法是比較可信的。 由於文化的定義五花八門,又由於有人不研究文化本身,而熱衷於在定義中折騰,所以有的學者主張“最好不下定義”。
我想這是希望人們把精力集中於實實在在的基礎研究,不要在定義問題上爭論不休,而不是“定義不可知論”。定義是研究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盡管出發時的認識和到達既定目標時的認識會有差別,甚至可能是較大的差別。
對於研究工作來說,定義還是需要的。 我比較同意如下的說法:文化是人類所創造的壹切物質、制度與精神。
這個定義裏有幾個要點。1.自然界賜予人類的壹切都不是文化,如山川土石。
2.即使是人類在蒙昧時期所創造的,也是文化。3.非人類所創造的不是文化,如猴子所畫的畫,螞蟻所堆積的蟻山,蜜蜂所造的巢。
4.文化是人類有意創造的,無意識形成的東西不是文化,例如嬰兒塗抹的東西。 當然,任何定義都不能把定義對象囊括無余,對象的邊緣也常常是模糊的。
例如對於弱智者的藝術作品應該怎樣界定?這是值得研究的。 二 文化的分類 關於文化的分類,說法很多,角度也多種多樣。
有的學者還從教學或學習的角度又重新分類。我認為,首先我們應該根據文化自身的本質屬性進行分類,然後在這壹前提下再參考教學或學習的特點和需要進行再分類,否則類是分了,條分縷析,但是在進行具體操作時卻難以遵循或自亂其例。
把文化分為三類: 1.物質文化:衣食住行 這是以物質形式顯現的文化,是物質層面文化的主要部分,是經濟基礎和思想觀念在人民生活中的直接反映。 2.社會文化:藝術、民俗、宗教、制度、法律等 這是上層建築中的主體。
藝術雖然主要也是憑借物質顯現,但是物質不是其本身。例如雕塑、繪畫。
民俗無所不在。它實際是民族哲學觀念在人民生活中的外現。
但是民俗的來源(或者說對它的決定性因素)則是多元的:自然規律、生活規律、生產關系和生產力、政治制度、學術流派、文學藝術、宗教信仰等等。但是民俗的整體卻不是這些來源、決定性因素的拼合,而是經過了民族的選擇、加工,集中反映了民族的哲學觀念。
宗教是超國界、超民族的。即使是外來宗教也是民族的文化,這是因為任何宗教當它要在壹個國家或民族落腳生根,就必須與當地文化相融合,即吸收本土文化的營養,以適應當地人民的心理、習慣。
這樣,所有國家和民族的宗教也就成了本土文化的壹個組成部分。例如佛教、 *** 教、天主教、基督教,對於中國都是外來的,但是它適應了中國社會,因而在中國生根了,成了中華文化的壹部分;而襖教、景教、摩尼教、猶太教等就被排淘汰了。
即使是佛教,其中有些宗派,例如唐玄奘所宣倡的“唯識宗”,在紅火了幾十年後很快就衰落消失了。其原因,歸根結底是由於違背了上述的原則。
3.哲學文化(包括社會和生活觀念、審美觀念) 這是上層建築的核心。我們平時所看到的有關哲學體系的論述,都是學者歸納的,是民族的哲學觀念的總結和概括,而不是民族哲學觀念本身。
民族的哲學觀念既體現在民族的這些著作當中,更多的則滲透在民族的形而下的種種形態中,也就是上述的第壹類和第二類文化中。 中華民族的哲學和觀念是動態的,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所有外來的文化,不斷豐富提高。
但是,綿延了幾千年的中華哲學,畢竟有它的核心,有其萬變不離的“宗”,這就是中華民族所探求到的自然與社會、主觀與客觀的真理。不把握這個核心,就會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就會就事論事,甚至會曲解事物的本質。
近年來,我國學者對傳統哲學的研究方興未艾,研究越來越深入,但是可供我們馳騁的空間還很大,也就是說,現在的研究距令人滿意的水平還有不小的距離,需要我們開拓的課題還有很多。 文化的三個層次間是互相交叉、滲透的,有時同體***存。
例如建築物是物質,但其格局、規模、裝飾,都與藝術、民族習慣、政治制度有關,與民族的哲學觀念有關。即使像“行”這樣的事物,也脫離不開民族的這個文化體系。
中國古代對行路的各種方法、形式都有規定,同樣體現了主體文化對人的要求與束縛,是當時政治制度的反映。①又如我國古代“和而不同”的觀念,在烹飪、器皿等物質文化中都有所反映;自先秦形成的天人觀念在宗教、民俗、制度上也時時體現。
社會文化對物質文化和哲學文化的滲透、影響更是顯而易見的,例證不勝枚舉。例如佛教對中華文化中藝術、民俗、制度方面的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從敦煌藝術到老太婆的拜佛,在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中無處不有,這方面的情況無須多說。
佛教對中華固有哲學和觀念的影響則比較復雜。壹方面佛教對中華文化產生影響,豐富了中國的哲學;另壹方面佛教也接受了不少中華固有文化中的哲學營養,使之適應中國,並且最後走向了佛教本土化。
例如漢民族自古講究修身養性,講究自省;同時,中國的。
中國藝術文化的種類
種類
繪畫、雕塑、工藝、建築、音樂、舞蹈、文學、戲劇、電影、遊戲 藝術的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將藝術分為以下壹些類型:
依據藝術形象的存在方式可分為 時間藝術、空間藝術和時空藝術。美術是壹種空間藝術。
依據藝術形象的審美方式可分為 聽覺藝術、視覺藝術和視聽藝術。美術是壹種視覺藝術。
依據藝術的物化形式藝術可分為 動態藝術和靜態藝術。美術主要是壹種靜態藝術。
依據藝術分類的美學原則可分為 實用藝術、造型藝術、表演藝術、語言藝術和綜合藝術。美術是壹種造型藝術。
依據藝術形象的表現方式可分為 表現藝術和再現藝術。美術中既有表現性的,也有再現性的。
依據藝術行為的表現方式可分為 行為藝術、肢體藝術,語言,表情等
從媒介的角度分 藝術形象大約可分為視象(繪畫、雕塑等造型藝術)、聽象(音樂藝術)、心象(文學藝術)和視聽形象(電影、電視藝術)等。
關於藝術與美術的差異
在中文的描述中,藝術與美術常常劃上等號,在臺灣教育界也常常出現爭議,時常造成相關藝術類目學生的困惑。壹般說來,藝術是廣義和廣泛的概念,美術是狹義的,僅是藝術的表達形式之壹。如“繪畫”、“雕塑”、“建築”、“文學”、“音樂”、“戲劇”、“舞蹈”、“攝影”、“電影”等都為藝術分類範疇。
所謂的“美術”壹般指的是以“繪畫”、“雕塑”為核心的視覺造型藝術。
關於藝術與美術的中英譯名也常常出現爭議,壹般來說藝術是指英文的Art,純美術則以Fine Art來代表。但在多數情況下,Fine Art也會被反稱做藝術。
禮儀的分類及類型
傳統意義上的禮是壹種涵蓋壹切制度、法律和道德的社會行為規範的話,今天的所謂禮則僅僅是對禮貌和相關活動的禮儀形式而言的,這也是我這壹組話題所要討論的主要範疇。
禮儀是在人際交往中,以壹定的、約定俗成的程序、方式來表現的律己、敬人的過程。涉及穿著、交往、溝通、情商等內容。
從個人修養的角度來看,禮儀可以說是壹個人內在修養和素質的外在表現。從交際的角度來看,禮儀可以說是人際交往中適用的壹種藝術,壹種交際方式或交際方法。
是人際交往中約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習慣做法。從傳播的角度來看,禮儀可以說是在人際交往中進行相互溝通的技巧。
如果分類,可以大致分為政務禮儀、商務禮儀、服務禮儀、社交禮儀、涉外禮儀等五大分支。但所謂五大分支,因為禮儀是門綜合性的學科,所以又是相對而言。
各分支禮儀內容都是相互交融的,大部分禮儀內容都大體相同。禮儀的主要功能,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壹是有助於提高人們的自身修養;二是有助於美化自身、美化生活;有助於促進人們的社會交往,改善人們的人際關系;還有助於凈化社會風氣。
從團體的角度來看,禮儀是企業文化、企業精神的重要內容,是企業形象的主要附著點。大凡國際化的企業,對於禮儀都有高標準的要求,都把禮儀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獲得國際認證的重要軟件。
中國古代詩歌的分類表
古代詩歌的分類 古代詩歌包括詩、詞、曲.1. 從詩歌的形式可分為:① 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註意“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② 近體詩,包括律詩和絕句.③ 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壹段.詞的壹段叫壹闕或壹片,第壹段叫前闕、上闕、上片,第二段叫後闕、下闕、下片.④ 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壹套數都以第壹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壹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2. 從詩歌的題材可分為:① 寫景抒情詩,歌詠山水名勝、描寫自然景色的抒情詩歌.古代有些詩人由於不滿現實,常寄情於山水,通過描繪江湖風光、自然風景平寄寓自己的思想感情.這類詩常將要抒發的情感寄寓在後描寫的景物之中,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寓情於景.其風格清新自然.② 詠物言誌詩,詩人對所詠之物的外形、特點、神韻、品格進行描摹,以寄托詩人自己的感情,表達詩人的精神、品質或理想.③ 即事感懷詩,因壹事由而引發詩人的感慨,如懷親、思鄉、念友等.④ 懷古詠史詩,以歷史典故為題材,或表明自己的看法,或借古諷今,或抒發滄桑變化的感慨.⑤邊塞征戰詩,描寫邊塞風光和戍邊將士的軍旅生活,或抒發們樂觀豪邁或相思離愁的情感,風格悲壯宏渾,筆勢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