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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節放河燈的詩句

中元節放河燈的詩句如下:

壹、《中元夜》唐·李郢

江南水寺中元夜,金粟欄邊見月娥。

紅燭影回仙態近,翠環光動見人多。

香飄彩殿凝蘭麝,露繞青衣雜綺羅。

湘水夜空巫峽遠,不知歸路欲如何。

二、《醉和顏美中元夕絕句》宋·趙釴夫

年年人月喜團圓,好在詩邊又酒邊。

莫道玄風只漁釣,也隨世俗夜無眠。

三、《中元》元代:仇遠

初秋當望夜,平楚帶斜曛。

暑氣能昏月,砧聲不隔雲。

華燈浮白水,老衲誦冥文。

漫說中元節,儒書惜未聞。

放河燈又稱放荷燈,是壹種漢族民間祭祀及宗教活動,用以對逝去親人進行悼念。河燈也叫“荷花燈”,壹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祭祀故人的習俗由來已久,春秋時代的《詩經》,就已經記載了秦洧兩水秉燭招魂續魄、執蘭除兇的民俗。

到了戰國七雄時期,更是戰爭不斷,用船載火攻城摧寨後,對陣亡將士水葬,船筏置鮮花、燃燈漂流水上,以此祭祀故人、亡魂,逐漸成為慣例和習俗。

農歷七月十五,是地官大帝聖誕,也是地官赦罪之期。這壹天既是道教的宗教節日中元節,也是民俗節日,俗稱鬼節。據道教經典記載,這壹天,地官大帝要拿出眾生的簿籍,根據六道眾生的表現,勾畫赦罪免刑。

經曰:地官至七月十五日,即與獄囚地獄,受苦眾生。除罪簿、滅惡根,削死名、上生籍,已去提、未去提,已提至、未提至,已結證、未結證,已發覺、未發覺,逢赦除之。每逢七月中元節前後,天尊廣開宏恩,大赦地獄;地官赦罪解愆,人們也往往在此時,進行慈悲普施,廣度鬼魂。

而早在宋代起,華夏民族就已經開始由朝廷官方明文規定,要在中元節放河燈,為的是追憶故人、祭祀先祖、為生者祈福。

宋代朝廷就明文正式規定了,中元節各地要燃河燈、濟孤魂、放焰口、演目連戲,不少詩人留下杭州西湖放河燈的詩篇。此後,放河燈在七月半舉行並流行全國。這壹天,人們設酒饌、燒紙錢祭祖,參加放河燈等法事活動,用來悼念逝去的親人,或祝福活著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