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始生三月而加名,故雲幼名;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所以有“幼名,冠字”之說。名是正式公文書上用的,長輩叫小輩,可以稱他的名,平輩之間,就不能直呼其名,只能稱他的字。例如杜甫,同事友好都叫他子美,而不能叫他杜甫。
但是, 唐代人連字都不常用,壹般熟人都以排行相稱呼。排行是從祖父算起的 ,所以《答高三十五留別便呈於十壹》中的“高三十五”不是他父親的第三十五個兒子,而是他祖父的第三十五個孫子。例如祖父有三個兒子,不管哪壹個兒子,首先生的孫子就是老大,以後第二、第三排下去。李頎的《答高三十五留別便呈於十壹》中的“高三十五”,後世讀者往往不知這“高三十五”是誰,其實就是大詩——高適。
為了弄清楚唐詩中詩人的行輩稱呼,史學家岑仲勉寫了壹本《唐人行第錄》,把《全唐詩》中用行輩稱呼的人名大都考查了出來,
由此我們知道唐代著名的詩人都有行第稱呼, 如李白稱李十二,杜甫稱杜二,王維稱王十三,孟浩然稱孟六,韓愈稱韓十八,白居易稱白二十二,元稹稱元九,李商隱稱李十六,杜牧稱杜十三……
而知道了詩人們的行第稱呼不僅能幫助我們解讀詩歌,感知詩人間親切深厚的情誼,還能讓我們了解大唐豁達開放的社會氛圍。所以,唐詩中以排行相稱的文化現象確實需要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