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真相只有壹個。
1. 過去事實的記載。
《三國誌·吳誌·吳主傳》“納 魯肅 於凡品,是其聰也……屈身於陛下,是其略也” 裴松之 註引《吳書》:“[ 吳王 ]誌存經略,雖有餘閑,博覽書傳歷史,藉采奇異,不效諸生尋章摘句而已。
” 2. 指已過去的事實。
*** 《農業合作化的壹場辯論和當前的階級鬥爭》:“我們的目的就是要使資本主義絕種,要使它……變成歷史的東西。
” 3. 經歷。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這便是野雞道臺的歷史了。
” 清 黃人 《<錢牧齋文抄>序》:“其文乃雄奇變化,隨其壹生之歷史而自為風氣。
” 老舍 《駱駝祥子》二壹:“ 夏太太 大概不會留著個知道她的歷史的仆人。
” 4. 指自然界和社會的發展進程。
金壹 《文學觀》:“從古帝王之業,真能赤手開創而無所憑藉者,歷史上,多不過三四人。
” *** 《中國人民大團結萬歲》:“ 中國 的歷史,從此開辟了壹個新時代。
” 菡子 《源遠流長》:“歷史在發展著,豐富著。
” 5. 指歷史學科。
魯迅 《書信集·致曹聚仁》:“ 中國 學問,待從新整理者甚多,即如歷史,就該另編壹部。”
編輯本段詞語意義
廣義歷史: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狹義歷史:人類社會發生、發展的過程。
歷史學:研究歷史的學問,簡稱史學。
與歷史的概念相對應,歷史學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歷史學:世界上壹切科學都可以稱為歷史學。
(“我們僅僅知道壹門唯壹的科學,即歷史科學。
”——馬克思·恩格斯) 狹義歷史學:研究人類社會以往運動發展過程的學問。
歷史,或簡稱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
歷史可提供今人理解過去,作為未來行事的參考依據,與倫理、哲學和藝術同屬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
歷史的第二個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又稱為“歷史學”,或簡稱“史學”。
隸屬於歷史學或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有年代學、編纂學、家譜學、古文字學、計量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等,參見歷史學。
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稱為歷史學家,簡稱“史學家”,中國古代稱為史官。
記錄歷史的書籍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等,粗分為“官修”與“民載”兩類。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壹切事件,不壹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系。
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
而狹義的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
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
壹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文學是指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包括戲劇、詩歌、小說、散文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稱作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和再現壹定時期和壹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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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起源於人類的生產勞動。
最早出現的是口頭文學,壹般是與音樂聯結為可以演唱的抒情詩歌。
最早形成書面文學的有中國的《詩經》、印度的《羅摩衍那》和古希臘的《伊利昂紀》等。
歐洲傳統文學理論分類法將文學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
中國先秦時期將以文字寫成的作品都統稱為文學,魏晉以後才逐漸將文學作品單獨列出。
現代通常將文學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大類別。
文學, 是壹種將語言文字用於表達社會生活和心理活動的學科。
其屬於社會意識形態之藝術的範疇。
文學是語言文字的藝術(文學是由語言文字組構而成的,開拓無言之境),是社會文化的壹種重要表現形式。
由於出版和教育的進步以及社會的全面發展,已經失去其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壹支。
產生了所謂的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大眾文學之分。
我個人認為,歷史是已經發生過的事,是真實存在的,而文學很大程度上是杜撰的,也許會有壹定的歷史依據,文學存在於歷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