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欺詐的主要形式
1,熟人關系
2中介名稱
3.特殊身份
4.急需幫助
4、薄利贏得信任
5.流量欺詐
6.學術欺騙
7.合同被騙了
8.賬單被騙了
二、詐騙有下列情形不構成犯罪
1.不知道是偽造、變造、作廢的財政票據;
2.將他人財務票據誤用為己有;
3、不知存款不足而誤簽空頭支票或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
4.簽發匯票或本票時,由於疏忽而出現錯誤:
5.不知道是不是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條。
第三,容易被詐騙分子利用的心理
1,虛榮;
2.沒有分析的同情和憐憫;
3.占小便宜的心理;
4.粗心、輕信、麻痹大意、缺乏責任感;
5、愛休閑討厭工作,白日做夢;
6、對美的貪婪意識;
7.易受暗示和誘惑的心理素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八條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欺詐是指旨在使人誤解的故意行為。壹方當事人因他人故意的虛假陳述和認知錯誤而表示自己的意思表示,構成欺詐實施的民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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