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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清明》詩意,中心思想,寫作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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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唐·杜牧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註釋:1、杜牧(803—852),字牧之,京兆萬年(今陜西西安)人,唐代文學家。杜牧寫景抒情的小詩,文詞清麗生動,意境簡明爽朗。其詩在晚唐成就較高。與晚唐詩人李商隱齊名,被稱為“小李杜”。

2、清明:農歷二十四節氣之壹,約在陽歷四月五日左右。

3、欲斷魂:指心裏憂郁愁苦,就像失魂落魄壹樣。

4、遙指:指向遠處。

5、杏花村:杏花深處的村莊。

賞析:清明節,傳統有與親友結伴踏青、祭祖掃墓的習俗。可是詩中的“行人”卻獨自在他鄉的旅途上,心中的感受是很孤獨、淒涼的,再加上春雨綿綿不絕,更增添了“行人”莫名的煩亂和惆悵,情緒低落到似乎不可支持。然而“行人”不甘沈湎在孤苦憂愁之中,趕快打聽哪兒有喝酒的地方,讓自己能置身於人和酒的熱流之中。於是,春雨中的牧童便指點出那遠處的壹片杏花林。詩歌的結句使人感到悠遠而詩意又顯得非常清新、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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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清明》壹詩: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董乃斌的譯詩如下:

“茸毛般的細雨像多情的手/給原野換上了嫩綠的新裝/我的心,在清明夢壹般的煙雨中蕩漾/是誰擔簦負笈從我身旁踽踽走過/壹聲嘆息,那麽輕/卻引起我心魂的激蕩/哦,妳哼著山歌的牧童小郎/請告訴我,村裏可有酒賣/好讓我澆壹澆胸中的惆悵/想喝酒嗎?先生/瞧,那邊杏花鋪成紅雲的村莊/清脆的童音剛落/牛背上又響起了短笛/好不悠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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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明

杜牧

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這壹天正是清明佳節。詩人小杜,在行路中間,可巧遇上了雨。清明,雖然是柳綠花紅、春光明媚的時節,可也是氣候容易發生變化的期間,甚至時有“疾風甚雨”。但這日的細雨紛紛,是那種“天街小雨潤如酥”樣的雨,—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這“雨紛紛”,傳達了那種“做冷欺花,將煙困柳”的淒迷而又美麗的境界。

這“紛紛”在此自然毫無疑問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的;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還有壹層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實際上還在形容著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壹句:“路上行人欲斷魂”。“行人”,是出門在外的行旅之人。那麽什麽是“斷魂”呢?在詩歌裏,“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緒方面的事情。“斷魂”,是竭力形容那種十分強烈、可是又並非明白表現在外面的很深隱的感情。在古代風俗中,清明節是個色彩情調都很濃郁的大節日,本該是家人團聚,或遊玩觀賞,或上墳掃墓;而今行人孤身趕路,觸景傷懷,心頭的滋味是復雜的。偏偏又趕上細雨紛紛,春衫盡濕,這又平添了壹層愁緒。因而詩人用了“斷魂”二字;否則,下了壹點小雨,就值得“斷魂”,那不太沒來由了嗎?—這樣,我們就又可回到“紛紛”二字上來了。本來,佳節行路之人,已經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絲風片之中,紛紛灑灑,冒雨趲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淒迷紛亂了。所以說,紛紛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緒,—甚至不妨說,形容春雨,也就是為了形容情緒。這正是我國古典詩歌裏情在景中、景即是情的壹種絕藝,壹種勝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接著寫行人這時湧上心頭的壹個想法:往哪裏找個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尋到壹個小酒店,壹來歇歇腳,避避雨,二來小飲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濕的衣服,—最要緊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頭的愁緒。於是,向人問路了。

是向誰問路的呢?詩人在第三句裏並沒有告訴我們,妙莫妙於第四句:“牧童遙指杏花村”。在語法上講,“牧童”是這壹句的主語,可它實在又是上句“借問”的賓詞—它補足了上句賓主問答的雙方。牧童答話了嗎?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動”為答復,比答話還要鮮明有力。我們看《小放牛》這出戲,當有人向牧童哥問路時,他將手壹指,說:“您順著我的手兒瞧!”是連答話帶行動—也就是連“音樂”帶“畫面”,兩者同時都使觀者獲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詩人手法卻更簡捷,更高超:他只將“畫面”給予讀者,而省去了“音樂”,—不,不如說是包括了“音樂”。讀者欣賞了那壹指路的優美“畫面”,同時也就隱隱聽到了答話的“音樂”。

“遙”,字面意義是遠。然而這裏不可拘守此義。這壹指,已經使我們如同看到,隱約紅杏梢頭,分明挑出壹個酒簾—“酒望子”來了。若真的距離遙遠,就難以發生藝術聯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無盡的興味:妙就妙在不遠不近之間。《紅樓夢》裏大觀園中有壹處景子題作“杏簾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這裏體會脫化而來,正好為杜郎此句作註腳。“杏花村”不壹定是真村名,也不壹定即指酒家。這只需要說明指往這個美麗的杏花深處的村莊就夠了,不言而喻,那裏是有壹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詩只寫到“遙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費壹句話。剩下的,行人怎樣的聞訊而喜,怎樣的加把勁兒趲上前去,怎樣的興奮地找著了酒店,怎樣的欣慰地獲得了避雨、消愁兩方面的滿足和快意……,這些,詩人就能“不管”了。他把這些都付與讀者的想象,為讀者開拓了壹處遠比詩篇語文字句所顯示的更為廣闊得多的想象余地。這就是藝術的“有余不盡”。

這首小詩,壹個難字也沒有,壹個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語言,寫得自如之極,毫無經營造作之痕。音節十分和諧圓滿,景象非常清新、生動,而又境界優美、興味隱躍。詩由篇法講也很自然,是順序的寫法。第壹句交代情景、環境、氣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寫出了人物,顯示了人物的淒迷紛亂的心境;第三句是壹“轉”,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擺脫這種心境的辦法;而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藝術上,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頂點放在最後的手法。所謂高潮頂點,卻又不是壹覽無余,索然興盡,而是余韻邈然,耐人尋味。這些,都是詩人的高明之處,也就是值得我們學習繼承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