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集傳:「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
- 比,是比喻,借助具體形象的事物,來說明事理。以現代修辭學來說,比分為明喻、暗喻、借喻。
明喻(像、壹般、似):小明像壹只頑皮猴子。
暗喻(是、變成、成為):小明是壹只頑皮猴子
借喻:那只猴子真頑皮!(猴子=小明,而不是真猴子!)
起興作為壹種表現方法. 所謂“起興”,就是借鑒古典詩歌中“興”的表現手法,“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物也”。具體來講,就是在闡述事理前,先說壹個事情,然後在此基礎上引發開去,從而把相關道理闡述透徹。
所謂賦、比、興,是《詩經》主要的表現手法。“賦”,是鋪陳的意思,對事物直接陳述,不用比喻。“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興”,就是聯想,觸景生情,因物起興。這種藝術表現手法,是詩歌創作地主要形象化方法,對後世詩歌創作,產生了至深至遠的影響。
擴展資料
以《詩經.秦風.蒹葭》為例
- 比興
所謂伊人,在水壹方。
溯洄從之,道阻且長;
溯遊從之,宛在水中央。
- 興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舉頭望明月,
低頭思故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