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律詩是律詩的壹種,就是指五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詩規範的詩歌,屬於近體詩範疇。
律詩發源於南朝,從南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演變而來,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時基本定型,成熟於盛唐時期。
對於唐代人來說,五言律詩是從五言古詩中脫胎出來的新詩體,它繼承了五古的句有定字和隔句壓韻的原則,並且借鑒了駢體文的聲律和對偶原則,有多方面的發展:
1、每首八句;
2、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五句和第六句必須對仗;
3、平仄必須按照特定的格式安排,壹聯內講對,兩聯間講粘;
4、只能押平聲韻,並且押韻有固定的位置,即偶數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
5、節奏形式是嚴格的兩個雙音步加壹個單音步,並且單音步只能出現在句子的中間或者末尾,不能出現在開頭,兩個相鄰的雙音步的平仄必須相反。
根據以上規則,五言律詩分為平起和仄起兩體,每體又分為正格和偏格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