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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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穿的衣服,沒有有口袋。平民百姓的衣襟向右掩,在腰間束帶,隨身攜帶的散碎東西可揣在懷裏。官員則穿長衫,袖子特別寬大,便於放些銀兩、詩詞文章等。古代的貪官汙吏卻是把受賄的錢財放進自己的衣袖裏。倘若官吏廉潔,沒有貪贓枉法受賄,衣袖當然是空的,只有“清風”,所以“兩袖清風”就成為表官員廉潔的借用語了。[1]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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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元·陳基《次韻吳江道中》詩:“兩袖清風身欲飄,杖藜隨月步長橋。”
元·魏初《送楊季梅》詩:“交親零落鬢如絲,兩袖清風壹束詩。”
原意出處:北宋·徐積《謝張才甫邛竹杖》詩:“滿袖清風秋月淡,陶潛遶遍菊花籬。”
引申義出處:明·於謙《七絕·入京》詩:“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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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法 主謂式;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
示 例 他自己做了幾十年的官,依然是兩袖清風。
近義詞潔身自好、廉潔奉公。
反義詞貪得無厭、貪贓枉法
燈 謎 兩袖清風(打字壹) 謎底:控
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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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orrupt,the sleeves swaying with every soft breeze.
成語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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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解釋:衣袖中除清風外,別無所有。比喻做官廉潔。也比喻窮得壹無所有。
成語舉例:他壹生為官兩袖清風,深受群眾愛戴。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中性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成語結構:偏正式
產生年代:古代
成語正音:風,不能讀作“fènɡ”。
成語辨形:袖,不能寫作“抽”。
成語謎面:馬蹄服[2]
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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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故 兩袖清風( liǎng xiù qīng fēng )
壹、
其實早在元朝文學家魏初的《送楊季海》壹詩中就已出現了“交親零落鬢如絲,兩袖清風壹束詩”。魏初,字太初,號青崖,著有《青崖集》五卷,曾任元朝中書省掾吏、監察禦史、南臺禦史中丞等官職,品性清廉,頗有政聲。
二、
此外,元朝陳基在《次韻吳江道中》壹詩中也有這樣的句子:“兩袖清風身欲飄,仗藜隨月步長橋。”只不過當時這壹詞語還沒有與為官清廉這壹意思聯系在壹起。到了明朝吳應箕的筆下,“兩袖清風”這壹成語就已被用來表達清貧之意了:“入計時,止於兩袖清風,欲送其老母歸楚,至不能治裝以去。”從此以後,“兩袖清風”(亦作“清風兩袖”)才逐漸演變成為官清廉的意思。如明朝另壹位清官況鐘(1383~1443年)在出任蘇州知府任滿赴京考績時,為拒收群眾送的禮物,就曾作詩雲:“清風兩袖朝天去,不帶江南壹寸綿。慚愧士民相餞送,馬前灑酒註如泉。”
三、
古往今來,凡為官清廉、不貪錢財者,常以“兩袖清風”自譽。說起它的由來,還有壹段有趣的故事呢。 明人都穆的《都公譚纂(zuǎn)》記載了下面的故事。
於謙是明朝著名的民族英雄和詩人。他曾先後擔任過監察禦史、巡撫、兵部尚書等職。於謙作風廉潔,為人耿直。於謙生活的那個時代,朝政腐敗,貪汙成風,賄賂公行。當時各地官僚進京朝見皇帝,都要從本地老百姓那裏搜刮許多的土特產品,諸如絹帕、蘑菇、線香等獻給皇上和朝中權貴。
明朝正統年間,宦官王振以權謀私,每逢朝會,各地官僚為了討好他,多獻以珠寶白銀,巡撫於謙每次進京奏事,總是不帶任何禮品。他的同僚勸他說:“妳雖然不獻金寶、攀求權貴,也應該帶壹些著名的土特產如線香、蘑菇、手帕等物,送點人情呀!”於謙笑著舉起兩袖風趣地說:“帶有清風!”以示對那些阿諛奉承之貪官的嘲弄。兩袖清風的成語從此便流傳下來。
他曾作過《入京詩》壹首:
絹帕蘑菇與線香,
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
免得閭閻話短長。
這首詩的意思是說,絹帕、蘑菇、線香這些東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可是因為貪官汙吏的搜刮,它們反而給人民帶來了災難。所以我什麽也不帶,只帶兩袖清風去朝見天子(古時,人們把隨身的錢物放在袖中),免除百姓的不滿。這首詩嘲諷了進貢的歪風,表現了於謙為官清廉、不願同流合汙的錚錚風骨。
“兩袖清風”比喻為官清廉或表示貧窮,手頭壹點積蓄也沒有。
絹帕、蘑菇、線香都是他任職之地的特產。於謙在詩中說,這類東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調搜刮,反而成了百姓的禍殃了。他在詩中表明自己的態度:我進京什麽也不帶,只有兩袖清風朝見天了。詩中的閭閻是裏弄、胡同的意思,引申為民間、老百姓。[3]
況鐘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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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鐘(1383-1443),字伯律,書吏出身,宣德至正統年間曾三次擔任蘇州知府(1430-1431,1432-1439,1440-1443),時間長達十三年。他很愛護百姓,被蘇州百姓稱為“況青天”。正統四年(1439),況鐘任蘇州知府已經九年,應任滿離蘇。他對蘇州百姓懷有深厚的感情,臨行前感慨萬分,賦詩道:
清風兩袖去朝天,不帶江南壹寸綿。
慚愧士民相餞送,馬前釃酒密如泉。
此外還有其他詩作。
後來,壹萬八千余名蘇州百姓聯名上書,請求讓況鐘第三次擔任蘇州知府,獲準。兩袖清風的況鐘最後卒於蘇州知府任上,終年六十壹歲。[4]
於謙古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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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句
入京(明·於謙)
絹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
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語短長。
賞析
(倡廉)於謙主張居官清正廉潔,不沾不貪,只求人民群眾不指戳脊骨梁。用比喻的方法寫得很生動。
作者簡介
於謙(1398.5.13-1457.2.16),字廷益,號節庵,官至少保,世稱於少保,漢族,明代名臣,民族英雄。永樂十九年進士。宣德初授禦史,出按江西,遷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四年召為兵部左侍郎。土木之變,英宗被俘,郕王朱祁鈺監國,擢兵部尚書。於謙力排南遷之議,決策守京師,與諸大臣請郕王即位,為明景泰帝。瓦剌兵逼京師,身自督戰,擊退之。論功加封少保,總督軍務,終迫也先遣使議和,使太上皇得歸。天順元年謙以“謀逆”罪被冤殺。弘治謚肅湣,萬歷改謚忠肅。有《於忠肅集》。於謙與嶽飛、張煌言並稱“西湖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