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體詩的壹種。格律嚴密。發源於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時正式定型,成熟於盛唐時期。律詩要求詩句字數整齊劃壹,每首分別為五言、六言、七言句,簡稱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較少見。通常的律詩規定每首8句。如果僅6句,則稱為小律或三韻律詩;超過8句 ,即10句以上的 ,則稱排律或長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詩,每2句成壹聯,計四聯,習慣上稱第壹聯為破題,第二聯為頷聯、第三聯為頸聯、第四聯為結句。每首的二、三兩聯(即頷聯、頸聯)的上下句必須是對偶句。排律除首末兩聯不對外,中間各聯必須上下句對偶。小律對偶要求較寬。律詩要求全首通押壹韻,限平聲韻;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詩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間。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對,有“仄起”與“平起”兩式。另外,律詩的格律要求也適用於絕句。
唐代律詩在定型化過程中和定型後,都存在變例,有些律詩不完全按照格式寫作,如崔顥的《黃鶴樓》,即前半首為古體格調,後半首才合律。律詩的這種變化被稱為拗體 。
“古詩”的原意是古代人所作的詩。約在魏末晉初,流傳著壹批魏、晉以前文人所作的五言詩,既無題目,也不知作者,其中大多是抒情詩,具有獨特的表現手法和藝術風格,被統稱為“古詩”。清代沈德潛說:“古詩十九首,不必壹人之辭,壹時之作。大率逐臣棄妻,朋友闊絕,遊子他鄉,死生新故之感。或寓言,或顯言,或反復言。初無奇辟之思,驚險之句,而西京古詩,皆在其下。”(《說詩□語》)晉、宋時,這批“古詩”被奉為五言詩的壹種典範。西晉陸機曾逐首逐句地摹仿了其中的12首。東晉陶淵明、宋代鮑照等,都有學習“古詩”手法、風格的《擬古詩》。到了梁代,劉勰《文心雕龍》、鐘嶸《詩品》更從理論上總結評論了“古詩”的藝術特點和價值,探索了它們的作者、時代及源流,並大體確定它們是漢代作品。同時,蕭統《文選》,以及陳代徐陵《玉臺新詠》又從詩歌分類上確定了“古詩”的範圍:凡無明確題目的作品,有作者的稱“雜詩”,無名氏者為“古詩”。因此,梁、陳以後,“古詩”已形成壹個具有特定涵義的專類名稱。它與兩漢樂府歌辭並稱,專指漢代無名氏所作的五言詩,並且發展為泛指具有“古詩”藝術特點的壹種詩體。而《古詩十九首》便在文學史上占有“古詩”代表作的地位,這壹標題也就成為壹個專題名稱。
唐代(公元618-907年)是我國古典詩歌發展的全盛時期。唐詩是我國優秀的文學遺產之壹, 也是全世界文學寶庫中的壹顆燦爛的明珠。盡管離現在已有壹千多年了,但許多詩篇還是為我們所廣為流傳。
唐代的詩人特別多。李白、杜甫、白居易固然是世界聞名的偉大詩人,除他們之外,還有其他無數詩人,象滿天的星鬥壹樣。這些詩人,今天知名的就還有二千三百多人。他們的作品,保存在《全唐詩》中的也還有四萬八千九百多首。唐詩的題材非常廣泛。有是從側面反映當時社會的階級狀況和階級矛盾,揭露了封建社會的黑暗;有的歌頌正義戰爭,抒發愛國思想;有的描繪祖國河山的秀麗多嬌;此外,還有抒寫個人抱負和遭遇的,有表達兒女愛慕之情的,有訴說朋友交情、人生悲歡的等等。總之從自然現象、政治動態、勞動生活、社會風習,直到個人感受,都逃不過詩人敏銳的目光,成為他們寫作是題材。在創作方法上,既有現實主義的流派,也有浪漫主義的流派,而許多偉大的作品,則又是這兩種創作方法相結合的典範,形成了我國古典詩歌的優秀傳統。
唐詩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唐代的古體詩,基本上有五言和七言兩種。近體詩也有兩種,壹種叫做絕句,壹種叫做律詩。絕句和律詩又各有五言和七言之不同。所以唐詩的基本形式基本上有這樣六種:五言古體詩,七言古體詩,五言絕句,七言絕句,五言律詩,七言律詩。古體詩對音韻格律的要求比較寬:壹首之中,句數可多可少,篇章可長可短,韻腳可以轉換。近體詩對音韻格律的要求比較嚴:壹首詩的句數有限定,即絕句四句,律詩八句,每句詩中用字的平仄聲,有壹定的規律,韻腳不能轉換;律詩還要求中間四句成為對仗。古體詩的風格是前代流傳下來的,所以又叫古風。近體詩有嚴整的格律,所以有人又稱它為格律詩。
唐詩的形式和風格是豐富多采、推陳出新的。它不僅繼承了漢魏民歌、樂府的傳統,並且大大發展了歌行體的樣式;不僅繼承了前代的五、七言古詩,並且發展為敘事言情的長篇巨制;不僅擴展了五言、七言形式的運用,還創造了風格特別優美整齊的近體詩。近體詩是當時的新體詩,它的創造和成熟,是唐代詩歌發展史上的壹件大事。它把我國古曲詩歌的音節和諧、文字精煉的藝術特色,推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為古代抒情詩找到壹個最典型的形式,至今還特別為人民所喜聞樂見。但是近體詩中的律詩,由於它有嚴格的格律的限制,容易使詩的內容受到束縛,不能自由創造和發揮,這是它的長處帶來的壹個很大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