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詩是中國傳統詩歌的壹種體裁,簡稱七律,屬於近體詩範疇,起源於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等進壹步發展定型,至盛唐杜甫手中成熟。
其格律嚴密,要求詩句字數整齊劃壹,由八句組成,每句七個字,每兩句為壹聯,***四聯,分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中間兩聯要求對仗。代表作品有崔顥的《黃鶴樓》、杜甫的《登高》、李商隱的《安定城樓》等。
要求:
七言律詩就是指七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詩規範的詩歌。其格律非常嚴謹,在字句、押韻、平仄、對仗各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壹、篇幅固定。
每首八句,每句七字,***五十六字。其第壹、二句稱為“首聯”,三、四句稱為“頷聯”,五、六句稱為“頸聯”,七、八句稱為“尾聯”。
二、押韻嚴格。
全篇四韻或五韻,壹般逢偶數句押韻,即第二、四、六、八句最後的壹個字要同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壹韻到底,中間不換韻。
還要求按韻書中的字押韻。原則上只能用本韻,不能用鄰韻;即使稍微松壹點,也只允許入韻的首句可以用鄰韻,叫作“借韻”。七言律詩根據首句是否押韻,可分為首句入韻和首句不入韻兩種格式,其中首句入韻為正格,與五言律詩不同。
三、講究平仄。
即要符合平仄律,就是在壹般情況下,以兩個音節為壹個音步,平仄交互安排。根據首句頭兩字的平仄,七言律詩分為平起和仄起兩體。
根據平仄律,七言律詩有四個標準句型:
1、平平仄仄仄平平(平起平收,末兩字是平平,稱之為平平腳);
2、平平仄仄平平仄(平起仄收,末兩字是平仄,稱之為平仄腳);
3、仄仄平平仄仄平(仄起平收,末兩字是仄平,稱之為仄平腳);
4、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末兩字是仄仄,稱之為仄仄腳)。
這四種句型是律詩平仄格式變化的基礎,由此構成七言律詩的四種基本格式。
四、要求對仗。頷聯和頸聯必須對仗,首聯和尾聯可對可不對。七言律詩以首聯、尾聯都不對仗為常格。
詩歌創作的新形勢在晚唐正式開啟。在唐初,只建立了衡量標準的形式,內容尚未充分,詩歌的審美功能遠未展開。杜甫“運法古法”之後,境界開始了,感情開始深入,變化令人驚訝,法律受到尊重。對於已故的唐文婷和李商隱的家庭,將進行全面的改革,使詩歌更加純潔。
晚唐律詩最為發達,從姚合、許渾以至司空圖、韓偓,幾乎所有的詩歌名家都以工律體著稱,有的甚且只工律體。特別是李商隱、杜牧、溫庭筠等幾位七律聖手,他們不單修整了律詩的形體,而且改造了律詩的氣質,把律詩藝術推進了壹個新的階段。
擴展資料:
背景
律詩是近體詩的基本形式之壹(唐人曾以律詩為近體詩的總稱,近體絕句也包括在內,後來才劃分出去)。它萌芽於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定型於初盛唐間,成熟於中晚唐時期。
七言律詩就是指七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詩規範的詩歌,簡稱七律,是律詩的壹種。律詩屬於近體詩範疇,因其格律嚴密,故名。
七言律詩的興起,晚於五言律詩。它起源於南北朝,萌芽於齊梁新體詩,定型於初盛唐之間。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杜審言、李嶠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維、李頎、岑參、賈至諸人刻意錘煉,方使它在體制上達到純熟,而崔顥、李白仍有駢散交雜、半古半律之作。
杜甫全面開辟了法律詩歌領域。時事政治,生活擁抱,風俗文物,都投入到嚴格的指標中,這種詩風的價值被提到了古代詩歌和四行詩的高度。
從下面的杜甫到中唐,七字法未能創新。在晚唐,七字修辭開辟了壹個新的局面。溫庭鈞,李商隱,杜牧,這七位聖賢不僅修剪了詩歌的形式,而且改變了詩歌的氣質,將詩歌藝術推向了壹個新的階段。
五代時期七言律詩乏善可陳。宋代七律創作延續了杜甫和中晚唐詩人的創新努力並在“江西詩派”手中逐漸定型,走出了壹條以理趣見長、以議論為詩的新路子,佳作不少。元明清以下,七言律詩逐漸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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