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黨委書記作為黨委集體領導的“班長”,自然要承擔第壹責任人的責任。
校長和黨委書記行政級別和待遇壹樣。恢復高考後,高校實行了校長負責制,校長的權力高於黨委書記。但1989之後,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高校開始實行黨委負責制,黨委書記的權力大於校長。
擴展數據:
黨委書記的職責
1.負責黨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和召集黨委會議和黨員(黨員代表)會議,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執行黨委的決議、決定;研究安排黨委工作,及時將黨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交黨委和黨員(黨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2.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三會壹課”制度。
3.負責黨建工作,確保黨建目標的實現,及時準確完成上級黨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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