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鐘書先生在《圍城》的第三節第74頁是這樣說到艾略特的:蘇文紈小姐給方鴻漸等介紹了壹位新派
詩人曹元朗,這位詩人帶來壹部詩集請蘇小姐指教。方鴻漸將詩集“恭敬地捧過來,打開看見用毛筆寫的端端正正宋字體,第壹首十四行詩的題目是《拚盤姘拌》,下面小註個‘壹’字。”這詩這樣寫道:
昨夜星辰今夜搖漾於飄至明夜之風中(二)
圓滿肥白的孕婦肚子顫巍巍貼在天上(三)
這守活寡的逃婦幾時新有了個老公(四)?
Jug!Jug!(五)汙泥裏——E fango e il mondo!(六)——
夜鶯歌唱(七)……
詩的最後壹聯是:
雨後的夏夜,灌飽洗凈,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壹棵草參加無聲的吶喊:“Wir sind!”(三十)
詩後詳細註明了字句的出處,其中將艾略特譯成“愛利惡德(Eliot)”(這個譯名是否表明了錢鐘書對艾略特的態度和評價?)。曹詩中“Jug!Jug!汙泥裏——E fango e il mondo!——夜鶯歌唱”壹句,便直接引用了艾略特的名詩《荒原》:“在那裏那頭夜鶯她那不容玷辱的聲音充塞整個沙漠,她還在叫喚著,世界也還在追逐著,‘唧唧’唱給臟耳朵聽”(there the nightingale filled all the desert with inviolable voice/And still she cried,and still the world pursues,‘Jug Jug’to dirty ears)。這裏,錢鐘書將艾略特《荒原》中的名句信手拈來,用在他所嘲諷的新派詩人的筆下,這是否表明了作者對艾略特的壹種揶揄?我們知道,艾略特的《荒原》是以晦澀難懂而著稱於世的,這首詩在1922年首次發表時幾乎無人能懂,於是,詩人不得已給詩加了50多條註釋,但是,當讀者希望詩人將某些註釋再作解釋時,詩人才發現他可能會落入無休止的註釋的陷阱之中,於是他拒絕再為該詩作任何註釋,並說,“我不曉得‘本意’壹詞究竟是什麽意思!我只是要把心裏的話說出來,在話還沒有說出來之前,我也不太清楚會說出些什麽來。我不會把‘本意’這個詞肯定地用在我或其他的詩人的作品上”。這樣,艾略特有關詩的註釋也幾乎同他的詩本身壹樣有名。曹元朗壹首短短的十四行詩竟用了30條註,在這方面大概比艾略特有過之而無不及,難怪方鴻漸說:“真是無字無來歷,跟做舊詩的人所謂‘學人之詩’差不多了。”只是在壹旁的唐小姐“把那詩看了”,忍不住說:“曹先生,妳對我們這種沒有學問的讀者太殘忍了。詩裏的外國字,我壹個都不認識。”其實,這又是《荒原》的另壹特征,《荒原》用典頻繁,涉及35位作家,56部作品,使用了英、法、德、西班牙、希臘、拉丁和梵文7種語言,采用了流行語言、書面語、古語、土語、外國語5種形式。在艾略特看來,詩歌就是“個性的脫離”,“個性的消滅”,“過去決定現在,現在也會修正過去”,現代與古代之間原本就是持續平行的,因此艾略特自然會借他人的詩文來說自己的話,借他人的酒杯來澆自己心中的塊壘。曹先生與艾略特似乎很有些“英雄所見略同”,他在解釋他詩中的這些外國字時說:“我這首詩的風格,不認識外國字的人愈能欣賞。題目是雜伴兒、十八扯的意思,妳只要看忽而用這個人的詩句,忽而用那個人的詩句,中文裏夾了西文,自然有壹種雜湊烏合的印象。唐小姐,妳領略到這個拉雜錯綜的印象,是不是?那就是捉摸到這詩的精華了,不必去求詩的意義。詩的意義是詩的不幸!”最後,曹先生奉勸方鴻漸,“妳該念念愛利惡德的詩,妳就知道現代西洋詩人的東西,也是句句有來歷的,可是我們並不說他們抄襲”。
曹先生這壹席話又是對艾略特文藝思想的轉述。艾略特認為,由特定的事物、情景或事件的組合造成的特定的感性經驗,往往可以喚起某些特定的情緒。這樣,作家在作品中表達情感的唯壹方法就是尋找、描寫這些客觀對應物,整個《荒原》就是詩人內心狀況的“客觀對應物”。這樣,詩就成為壹種象征,人們要理解作品就不再只是限於了解字詞的意義,而必須掌握事物場景的象征意義。艾略特說,詩人應繞開理性主義思想的極度抽象而抓住讀者的“大腦皮層、神經系統和消化道”。“詩人不應該吸引讀者的心智:壹首詩實際意味著什麽其實是無關緊要的。意義不過是扔給讀者以分散註意力的肉包子;與此同時,詩卻以更為具體和更加無意識的方式悄然影響著讀者。”因此,艾略特詩中的意義不過是壹個騙局,當人們不去努力理解和翻譯這壹騙局時,或許正以某種無意識的方式理解了艾略特;而當人們自以為把握了艾略特詩歌的意義時,便往往是人們誤入圈套而不自知的時候。
錢鐘書在小說中對曹詩人的這種蹩腳的摹仿艾略特詩作的嘲諷,是顯而易見的,對某些留學生的食洋不化、妄自尊大、自以為是、愚不可及所進行的挖苦和揶揄也壹目了然,用方鴻漸的話來說,就是“簡直不知所雲。而且他並不是老實安分的不通,他是仗勢欺人,有恃無恐的不通,不通得來頭大”,但是,作者對艾略特的象征主義詩歌以及新批評理論究竟持怎樣壹種態度,小說裏卻表現得不甚明了。不過,艾略特詩歌的局限及弊端經由曹詩人的這種模仿倒鮮明地顯露出來了,但是,與此同時,艾略特詩歌的優點與意義也有隨之被忽略、被抹殺的危險。
因此,僅僅就《圍城》來談艾略特顯然是不夠的,如果我們能夠從錢鐘書的理論著作中找到他對艾略特的評論,無疑會幫助我們正確地理解艾略特,並且,我們也可以由此更進壹步理解《圍城》的寓意。在《談藝錄》這部幾乎與《圍城》同時創作的著作中,我們很快發現了錢鐘書對艾略特的議論,“今人愛略特(這裏沒有譯作‘愛利惡德’)論英國17世紀玄學詩派,謂能以官感領會義理實即黑格爾說之緒余”。錢鐘書對“黑格爾說”評價甚高,“事托理成,理因事著,虛實相生,***殊交發,道理融貫跡象,色相流露義理。取此諦以說詩中理趣,大似天造地設”。以後錢鐘書在《談藝錄·補遺》、《管錐編》又多次論及艾略特的“客觀對應物”(objective correlative)理論,“‘敘物言情者’非他,西方近世說詩之‘事物當對’者是”,其法即“情思須事物當對”,錢鐘書將這壹理論與中國詩學中的“舉事寄意”、“深文隱旨”、“索物以托情”相比,說明理趣之詩,“理寓物中,物包理內,物秉理成,理因物顯”,中外皆然。錢鐘書在這裏顯然對艾略特的理論作了更為客觀、細致的比較和闡釋,並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這樣看來,曹元朗學習和借鑒艾略特應當是沒有什麽問題的,問題出在他走向了極端。錢鐘書在《談藝錄》中論及“學人之詩”時說過,真正優秀的“學人之詩”應當是“掉文而不掉書袋,雖有奇詞硬語,初非以僻典隱事驕人”,曹元朗的可笑之處大概就在於他自命不凡地在那裏“掉書袋”、並“以僻典隱事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