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望江南書法作品如下:
蘇軾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號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坡仙,漢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學家、書法家、美食家、畫家,歷史治水名人,蘇洵的兒子。
嘉祐二年(1057年),參加殿試中乙科,賜進士及第(壹說賜進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參加制科考試,授大理評事、僉書鳳翔府判官。宋神宗時,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宋哲宗即位後,出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外放治理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隨著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赦北還,病逝於常州。南宋時期,追贈太師,謚號“文忠”。
蘇軾是北宋中期文壇領袖,在詩、詞、文、書、畫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壹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
散文著述宏富,縱橫恣肆,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與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轍、王安石、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善書法,與黃庭堅、米芾、蔡襄合稱“宋四家”;擅長文人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