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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答壹古代漢語問題,這首詩的平仄、失黏、拗救情況?

自鞏洛舟行入黃河即事,寄府縣僚友

作者韋應物?朝代唐

夾水蒼山路向東,東南山豁大河通。(第壹聯)

寒樹依微遠天外,夕陽明滅亂流中。(第二聯)

孤村幾歲臨伊岸,雁初晴下朔風。(第三聯)

為報洛橋遊宦侶,扁舟系與心同。(第四聯)

關於律詩的平仄,有這樣壹個口訣:“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格律詩的忌諱有:三平尾、孤平、失黏、拗句、三仄尾(三仄尾在古詩中沒有嚴格的要求)。

本詩的平仄情況:

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第壹聯)

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第二聯)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聯)

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第四聯)

本詩的失黏情況:

?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凡律詩前壹聯的'對句'與下壹聯'出句'的第二個字平仄必須相同,稱作'粘',違者稱作'失粘'。所以本詩第壹聯的對句“東南山豁大河通”與第二聯的出句“寒樹依微遠天外”失粘。第壹聯的平仄若變成“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就粘上了。

本詩的救拗情況:

第二聯“寒樹依微遠天外,夕陽明滅亂流中”原本的平仄應該為:“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現在的平仄為:“平仄平平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遠天外”這個位置原本應該是“平仄仄”,但是因為“遠”字為“仄聲”,如果後面壹個字的平仄不變的話就會出現“仄仄仄”三仄尾成為拗句了,這個時候就需要補救,把後面壹個字改成“平聲”,使之變為“仄平仄”,“遠天外”就屬於“仄平仄”救拗的情況。

把本詩略微修改如下:

蒼山夾水路遙東,山豁東南洛水通。

寒樹依微天遠外,夕陽明滅亂流中。

孤村幾歲臨伊岸,—雁初晴下朔風。

為報洛橋遊宦侶,扁舟不系與心同。

“壹”和“不”可平可仄

“壹”的平仄要分情況:當“壹”後面的字為四聲時,“壹”讀二聲(平聲);當“壹”後面的字為壹聲、三聲時,“壹”讀四聲(仄聲)——不論這個字的詞性如何。

如果“壹”字為其所在詞組中的最後壹個字,則不論什麽情況下都讀平聲。

壹字詩·無題(新韻)

壹咍壹嘆壹浮生,(仄平平仄仄平平)

壹夢壹覺壹字情。(平仄仄平平仄平)

壹念壹時無壹語,(平仄仄平平仄仄)

壹人獨看壹天星。(仄平平仄仄平平)

上例中十壹個“壹”字,在各自不同的環境中,其平仄不同,正是前文所述規則的體現。

在格律詩中可平可仄的還有“不、看、探、聽”等字。均應根據其後面字的聲調而定。

宋代文學家司馬光明確指出,“不”字雖是入聲仄韻,但可以轉為平聲來用,意思不變。

如白居易的五律名句“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上聯的平仄正格應為“仄仄平平仄”,其中“燒”字可仄,但“不”字必須是個平聲才合律。如果把“不”字當作仄聲,這壹句就成了“仄仄平仄仄”,難用“拗句”來解釋。

七律的標準平仄格式有四種

1.平起平收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2.平起仄收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 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3.仄起平收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 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4.仄起仄收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 仄平平仄仄平。

粘對:

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在對句中,平仄是對立的。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凡律詩前壹聯的'對句'與下壹聯'出句'的第二個字平仄必須相同,稱作'粘',違者稱作'失粘'。具體說來,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格式,都是合乎這個規則的。試看毛主席的《長征》,第二句“水”字仄聲,第三句“嶺”字跟著也是仄聲;第四句“蒙”字平聲,第五句“沙”字跟著也是平聲;第六句“渡”字仄聲,第七句“喜”字跟著也是仄聲。可見粘的規則是很嚴格的。 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後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可以幫助我們背誦平仄的歌訣(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壹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誦出來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又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長律的平仄。不管長律有多長,也不過是依照粘對的規則來安排平仄。 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做失對。在王維等人的律詩中,由於律詩尚未定型化,還有壹些不粘的律詩。例如:

使至塞上(唐代·王維)

單車欲問邊,屬國過居延。征蓬出漢塞,歸雁入胡天。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蕭關逢候騎,都護在燕然。

這裏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後代,失粘的情形非常罕見。至於失對,就更是詩人們所留心避免的了。

孤平:

孤平是律詩(包括長律、律絕)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註意避免孤平。在詞曲中用到同類句子的時候,也註意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壹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壹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20]。毛主席的詩詞也從來沒有孤平的句子。試看《長征》第二句的“千”字,第六句的“橋”字都是平聲字,可為例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聲,另有壹種補救辦法,詳見下文。

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壹個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格式的特點是:五言第三四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七言第五六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註意: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這種格式在唐宋的律詩中是很常見的,它和常規的詩句壹樣常見。例如:

月夜 杜甫

今夜鄜州月,閨中只獨看。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

香霧雲鬟濕,清輝玉臂寒。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幹!

壹首詩只有兩個句子是應該用“平平平仄仄”的,這裏都換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這種特定的平仄格式,習慣上常常用在第七句。

三平尾:

因為格律詩第壹大忌諱就是三平尾。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

末句如果是“仄仄平平平”,在成熟的格律條件下,鐵定是出律的。

這四句的平仄關系,從平仄格律的基本原則“對”、“黏”上來講是沒有問題。我們知道仄起仄收格式的平仄關系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我們可以看到,前兩句和正格壹模壹樣,是沒有問題的。而第三句第三字的平改成了仄,形成了三仄尾。三仄尾並不是出律。這種現象在唐詩中大量存在,甚至被視作“平平平仄仄”的壹種變格,不需要拗救。這是因為仄音包含了古音中平上入去中“上”、“入”、“去”三種發音,即使是“仄仄仄”,這三個發音還是有可能不同,在吟誦的時候並不會造成“平平平”這種同聲調的乏味枯燥的感覺。比如“潮平兩岸闊,風正壹帆懸”,這裏“潮平兩岸闊”就是“平平仄仄仄”,但是“兩岸闊”三個字的發音其實是“上、去、入”,所以並不會造成讀音拗口。所以,三仄尾從來都不是問題。“潮平兩岸闊”是“平平仄仄仄”,他的對句並不是完全相對“仄仄平平平”,而是“風正壹帆懸”,“平仄仄平平”,實際上還是遵守了“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規則,並沒有出現“三平尾”。

那為什麽三平尾就是出律

平聲相對於仄聲來說,只包括了陰平、陽平。而且這兩種聲調都是平和、悠長的。在詩詞中,特別是格律詩中,韻腳必須使用平聲。這是因為平聲上揚,起到壹個句讀的作用,告訴讀者,這句話說完了。

如果使用連續的平聲,壹連三個平聲字,聲律就沒有變化顯得平板,不能出現音調的高低抑揚變化,聽起來就不會和諧悅耳。而詩歌作為壹種用來朗誦的韻文,壹旦失去了抑揚頓挫的上口感覺,魅力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詩是韻文,是音律和內容的完美結合,所以要盡量避免這種會產生錯誤吟誦感的音韻組合。

唐詩中也有三平尾,如“夜靜春山空”、“隱處唯孤雲”就是三平尾,在格律沒有成熟之時,詩人們寫詩也是多方面試探,出現各種問題都不奇怪。但是因為本身不符合音韻規則,所以即便出現,也非常少見。

格律體成熟之後,這種問題基本上就不會出現了。

所以,“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是出律的。

不過出律也沒什麽要緊,看做古絕就好了,只要不影響音律美感,然後意境高古,也不失為壹首好古風。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詩中如果多用拗句,就變成了古風式的律詩(見下文)。上文所敘述的那種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認為拗句之壹種,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樣的程度,自然就跟壹般拗句不同了。再談幾種拗句:它在律詩中也是相當常見的,但是前面壹字用拗,後面還必須用“救”。所謂“救”,就是補償。壹般說來,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必須(成經常)在適當的位置上補償壹個平聲。

下面的三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a)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壹字用了仄聲,第三字補償壹個平聲,以免犯孤平。這樣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

(b)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聲(或三四兩字都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聲來補償。這樣就成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則成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這是對句相救。?

(c)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沒有用仄聲,只是第三字用了仄聲。七言則是第五字用了仄聲。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嚴格性稍有不同。

詩人們在運用(a)的同時,常常在出句用(b)或(c)。這樣既構成本句自救,又構成對句相救。

關於律詩的平仄,相傳有這樣壹個口訣:“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指七律(包括七絕)來說的。意思是說,第壹、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於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詩來說,那就應該是“壹三不論,二四分明。”

這個口訣對於初學律詩的人是有用的,因為它是簡單明了的。但是,它分析問題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誤解。這個影響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適當的批評。

先說“壹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壹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否則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壹字也不能不論;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論。以上講的是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在壹定情況下不能不論。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壹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

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兩個字不論。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壹個字不論。“壹三五不論”的話是不對的。

再說“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第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壹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六字並不壹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這個格式也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須在對句第三字補償壹個平聲就是了。七言由此類推。“二四六分明”的話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古風式:

在律詩尚未定型代的時候,有些律詩還沒有完全依照律詩的平仄格式,而且對仗也不完全工整。

《名都篇》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寶劍值千金,被服麗且鮮。鬥雞東郊道,走馬長楸間。馳騁未能半,雙兔過我前。攬弓捷鳴鏑,長驅上南山。左挽因右發,壹縱兩禽連。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飛鳶。觀者鹹稱善,眾工歸我妍。歸來宴平樂,美酒鬥十千。膾鯉臇胎鰕,炮鱉炙熊蹯。鳴儔嘯匹侶,列坐竟長筵。連翩擊鞠壤,巧捷惟萬端。白日西南馳,光景不可攀。雲散還城邑,清晨復來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