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是中華民族古老的節日,既是壹個掃墓祭祖的肅穆節日,也是人們親近自然、踏青遊玩、享受春天樂趣的歡樂節日。鬥指乙(或太陽黃經達15°)為清明節氣,交節時間在公歷4月5日前後。這壹時節,生氣旺盛、陰氣衰退,萬物“吐故納新”,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
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節。清明祭祖節期很長,有10日前8日後及10日前10日後兩種說法,這近20天內均屬清明祭祖節期內。
從文獻記載可知,先秦時期我國北方壹些地方已有比較嚴格的禁火制度,從官方到民間都有改火的習俗。成書於兩漢之間的《周禮》即明確記載當時有“司炬”之官,每當仲春季節,氣候幹燥,不僅人類保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
古人在這個季節往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壹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