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麗娘既在上課時讀到“窈窕淑女,君子好求”之句,又在深院中看到寂寞的春色,便夢到柳姓書生相與行樂,本來是壹場春夢,這書生從何而來哪裏而去卻是並不明了的,正所謂“情不知所起”。而杜麗娘偏去尋夢,尋夢不到又郁郁寡歡,正所謂“壹往而深”。從這裏開始,在杜麗娘的心中現實與夢幻的距離實際已經開始模糊了。至於寫真離魂,拾畫回生更是充滿了夢幻色彩。現代心理學認為夢是人內心中被壓抑的潛意識的表現,在夢中人可以超越現實生活的界限,從而滿足自己本能的欲望。“夢中之情,何必非真?”然而,杜麗娘卻只能在夢中完成自己的愛情。所謂“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正是夢中才能有的現象。而春香、石道姑、郭駝、柳夢梅或者都不過是她假象出來的人物,是僚人春色、太湖石、園丁和大梅樹的化身。“但是相思莫相負,牡丹亭上三生路”,連同柳夢梅“今夕何夕”的疑問,牡丹亭的故事竟是在什麽時候發生的也成為壹個謎團。生仿佛是壹生,死又仿佛是壹生,生死也不過是南柯壹覺、邯鄲壹夢吧。“《牡丹亭》竟未必不是壹場大夢,其中〈驚夢〉既是夢中之夢,也是夢的核心”,許倬雲在壹篇序文《大夢何嘗醒》中的解讀是十分精辟的。
而回頭仔細觀看湯顯祖的題詞,我們還會發現壹些更有趣的問題。第壹,何為“形骸之論”。根據上下文可知“形骸之論”指的應該是“因薦枕而成親,待掛冠而為密者”,與“夢中之情”相比,他們自然是世俗的物質化的。然而這種物質性不是關鍵,關鍵在於它有礙於“真情”的純粹性。“情至”的達成首先必須消滅這種外在的形式,其最高的代表就是“生死”——生和死既是壹種形式,也是壹種界限,界限也即是“理”之根本。真情的中心是“化”——“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物可以為人,人可以為物。情的最高境界即是“忘我”,既不能忘記身份、地位、財產、區別,則不能有真情的存在。把《牡丹亭》的思想歸結為反封建看似深刻,然而存在著巨大的漏洞,這個漏洞就是“反了封建以後我們還能幹什麽?”現實中的愛情永遠面臨著各式各樣的問題,封建禮教以後存在著日新月異的阻礙。這些阻礙便是“界限”,對於個人來說就是“不自由”。牡丹亭中的“至情”要超越的是比封建禮教更為根本的東西,在戲劇中它是以生死之別來展現的。
然而,“形骸之論”絕不完美。因為,拋棄界限的至情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情本生於界限,生於物我的分別和呼應。春色、書生(它的符號價值)、“窈窕淑女,君子好求”皆是如此。壹個絕對的情甚至連對象都變成虛無的了(杜麗娘夢中之情)。“情”沒有了(具體的)對象也就成了“情欲”。另壹方面,至情的追求也必須通過物質的手段來鞏固(杜麗娘還魂、婚嫁程序)。這就導致了壹種十分尷尬的局面,從人鬼的自由自在,到現實中人之間必須遵守的理法,轉變突然而不協調。所以若士先生才會有壹聲長嘆的吧——“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盡”,他正是為這樣的矛盾所困擾著的。“世間之事也不過如此而已了吧,然而人心之情或者又不止如此而已的吧……理自然是沒有的,但情真的會有嗎?”湯顯祖本質上是反對理的,因為它是阻礙“真情”的壹個現實的界限,然而壹場幻夢之中真的存在著什麽可以稱為“至情”的東西嗎?這是壹個問題。
湯顯祖說“夢中之情,何必非真?”到底有幾分自信呢?理既不能解釋人的感情,夢又能怎樣?文學也壹樣,是出路還是逃避?夢中之情未必不是真的,反過來說人間至情未必也不過壹場夢幻。“夢”是湯顯祖創作的主題,也是他困惑的源頭。“臨川四夢”兩夢寫了人生虛幻不是偶然。且《南柯夢》、《邯鄲夢》分別作於1600年和1601年,較之《紫釵記》、《牡丹亭》都要晚,可以看成是湯顯祖思想的壹種發展。《紫釵記》既取材於唐傳奇《霍小玉傳》,又和原作有不同的結局——黃衫客的出現是壹個關鍵。然而者黃衫客究竟還是個無名英雄,還是作者有意掭上的壹點希望呢?還是霍小玉的夢中之人呢?
“第雲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有耶”,然而這樣論之,《牡丹亭》也不過莊生夢蝶,只是生活和夢境兩者都減去了壹重真實,也損去了幾分虛幻。夢得真切,於是也夢得虛幻。夢幻不必為假,也不曾更真……唯有多情人又愁煞了幾滴清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