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日九章,曲浩蕩;
能修明亂,肯救國,
致敬《離騷》。"
又是端午節了,
賽龍舟,香葉,
人們為偉大的詩人屈原感到難過。
鮮為人知的是,
屈原也可以說是“法律人”。
屈原不僅是壹個知道如何控制混亂和制定憲法秩序的立法者,也是壹個哀悼人民生活艱難、探索法律基礎和人民感情的政治家,還是壹個遵循約束墨法和追求國富論的法律思想家。屈原的詩也可以說是壹首法律追求之歌,流露出屈子求善求美的情懷。
詩法合壹是個老話題。在中國,法律的“法”字源於旋律。古詩詞歌舞三位壹體。在西方,法律“nomos”的詞源有法律、音樂、詩歌等多重含義。而法與宋相同。
意大利哲學家、法學家維柯認為,早期人類都是“詩性智慧”。詩人其實是各民族早期的立法者。法律是由詩制定的,最早的法律法規也保存在詩中。“詩人”壹詞在古希臘語中的意思是“生產者”或“創造者”。詩人和立法者同根。
大哲學家柏拉圖在《國家篇》年和《法律篇》年把“法律和組織之美”看作是壹種更高層次的“美”。建立城邦的法律比制造悲劇要美好得多。歷史上偉大的立法者是偉大的詩人,他們制定的法律是偉大的詩篇。
這個評價對於屈原來說,同樣恰如其分。
屈原是立法委員,
而更有意識地用自己的詩詞記錄自己的法治經歷。
“國富民強,法強”的法治情懷
屈原以詩著稱,實際上反映了他對法治的曲折探索和忠實的法治理念。
屈原在《離騷》開頭介紹了自己名字的由來,說“皇帝的蘭嶼楚都Xi,趙希玉賈明:本名鄭宇Xi,字於嶽翎君”。說屈原名平,字元。《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他自稱名字正,字巧,是前者的音譯。
“規律性”和“靈性”是平和園的引申義,
正義、規則和公平是法治最重要的維度。
法律壹直被認為是公平正義的化身,屈原的名字隱含了很多法律和政治的含義。
司馬遷在《離騷》年說:
“屈平的病王是聾子,
壹切都是為了奉承,
邪惡傷害大眾,
方正之不能容忍它,
所以是《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因為悲傷和思念很深。"
這記錄了《離騷》的創作原因,指出了他的政治抒情詩的精神品質,在書中可見壹斑。其成因與“邪歌害眾,創始人不允”等法律因素有關。
按照羅馬法學家的說法,所謂法律就是“正義與非正義的知識”。他在《離騷》《離騷》《九章》等詩中,對當時楚國貴族不守法規等行為進行了批判,表達了明確的法治觀念,即守規、守法、治亂。
例如,屈在《惜誦》:
“定時移俗是巧,改規是錯;
倚墨追樂,競容。"
也就是說時代和習俗喜歡投機取巧,違反了規則就改措施。離開墨鬥作為追求惡樂的準則,把性的不道德和寬容作為生活的準則,這種違法行為是國家混亂和衰落的原因。
作為對策,必須“授才賦能,循繩墨,而不盡然;上帝是無私的,人的美德是錯誤的。“我們必須遵守法令,壹點也不偏袒,才能贏得人民的認可。上帝是公正的,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支持誰就能獲得命運。守法與否是治亂的關鍵。
屈原形象地比喻了《離騷》年偏離規律的危險情況。
“騎在馬上馳騁,沒有爵位,自載。
利用下面的水流,帶上妳自己的船
背棄法律,以私心管理事物,就如同跑在沒有頭銜的快馬上,跑在沒有船的臟船上,必然自取滅亡,禍國殃民。
屈原也以不怕法律審判來表達自己的忠義之誌。有話說:
“就忠而言,就是天道正。
使五帝妥協,戒六神而從。
山河為皇家Xi準備,命運為聽直責備。"
其中,罪魁禍首臯陶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第壹位司法官。
在此,屈原誠心宣誓,如果我所說的不是出於忠義,他可以指天為我作證,可以讓五方皇帝歧視刑書的條文,可以讓六派諸神作證反對,可以讓山川諸神袖手旁觀為陪審團,可以命令臯陶為判官決定是非曲直。其中,屈原通過熟練地引用臯陶和監獄訴訟來熟悉訴訟過程。而且他以法律審判作為宣誓的形式,也顯示了他對法律的信仰和敬畏,顯示了他對信仰的忠誠和無私。
“知亂而制憲”的立法者生涯
屈原是楚國傑出的政治家,懂得如何治理天下。《惜往日》,司馬遷說他是
“博學”與“精於辭令”。
二十幾歲就成為楚國的高官,官職僅次於令尹。根據《惜誦》,
“屈原是楚懷王的弟子。學識淵博,懂得治亂,辭令嫻熟。
然後與王土商議國事,發號施令;
然後會見客人,對付王子。王人”。
受楚懷王的委托,他被“編入憲法令”。所謂憲政秩序,就是政令。制定憲法秩序意味著屈原頒布法令、起草規則和主持政治改革。可見他是壹位傑出的立法者。
楚道王在位時,曾有吳起變法的先例,封號壹律平等,打破了楚國的爵位世襲制,廢除無用無能的官職。屈原用“夫前練”來形容他參與的楚國改革,在詩中說“師法先賢”。屈原很可能繼承了吳起的這些改革措施,繼續通過良法善治使楚國富強。
由於史料不足,屈原改革的具體內容已無從考證。但根據其詩歌《追憶似水年華》和美國政治的核心理念,大致可以推斷其措施應包括廢除舊貴族特權、選拔任用人才、完善政治、德治與法治、富國與強民、聯齊抗秦、統壹天下等。
後來,甚至在屈原被流放的時候,他還不斷回過頭去思考他的變法,可見他的人生經歷之重。在屈原的《史記》裏,他是那樣的激情澎湃,充滿回憶;
”惜昔日曾詔,命人詔趙。
我想告訴妳真相,我想知道真相。
國家富強,法律成立,是忠臣。
秘密就是秘密,雖然這是壹個錯誤,但仍然是壹種祝福。"
他在這裏想要的是改革法律和制度,並在美國追求良好的治理。只要法律嚴格,毫無疑問可以存在,法律完備,國家就會富強。
“哀人之命何其難”,尋求法律的民意基礎。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引用了屈原的詩句,如“民命難喪”,將其視為“深刻反映人民心聲的作品、好句子”。俗話說,人民幸福就是最高法。屈原是中國古代民本民生思想的重要代表之壹,他倡導的“哀民生苦”應該是法律最重要的價值基礎。
“民生”壹詞最早出現在《史記》年。所謂“民生勤儉,勤儉不匱乏”。作為屈原宗室的重要官員,他對人民充滿了深切的同情。在他的政治改革中,他反對石清的仕祿,限制貴族特權,壹
屈原被流放也與他的變法有關。許多貴族反對政治改革,以維護他們的個人地位。與屈原並列的官醫都是嫉妒的。屈原憲令草案未定,官醫欲奪之,被屈原拒絕。他誣蔑楚懷王說:“楚王立屈為令,人盡皆知。每次壹聲令下,就把成績打下來,以為自己什麽都不會。”
王雍昏過去了,所以生屈原的氣。改革之所以興盛,是因為改革,它的命運的確是壹聲嘆息。當然,從上官博士“每令而發,每功而得”的讒言中也可以看出,屈原的立法是頻繁而成功的,否則也不會因為嫉妒而被讒言。但無論他在廟堂多高,江湖多遠,從變法到流放,屈原不變的理念是以民為本,為民請命。
屈原。源地圖
他在《九章惜往日》中說:
“世界是渾濁的,我是孤獨的,
所有人都喝醉了,我獨自醒來。"
他追求正直與光明,不願隨波逐流,不願“被塵封於世”,毅然赴死,以此彰顯生命的尊嚴,也是法律的尊嚴。
唐代詩人殷《左傳宣公十二年》說:
“這不是壹種習俗,
但我祈禱蒲的酒能平靜下來。"
今天,我們紀念屈原,不僅是為了繼承傳統習俗和文化,也是為了實現屈子變法改制,尋求治亂促和的法治抱負。
文/姜
編輯/戴秀慧王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