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丘為落第歸江東》是唐代詩人王維創作的壹首五律。這是壹首送友人丘為落第返鄉的詩,作於唐開元(唐玄宗年號)後期。此詩借送別題材,著重抒發了對友人落第的同情和對人才的愛惜以及由此引出的對黑暗政治的激憤之情。全詩從離別寫到歸程,由近及遠;詩情則由哀憐轉為羞憤,由淺入深。
作品出處《全唐詩》
文學體裁 五言律詩
題材 送別詩
作品原文
送丘為落第歸江東
憐君不得意,況復柳條春。
為客黃金盡,還家白發新。
五湖三畝宅,萬裏壹歸人。
知禰不能薦,羞為獻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