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調溯源工作流程如下:
(壹)通告需流調溯源的疫情。
(二)衛生院組織開展現場面對面的流調溯源檢測,必要時邀請衛生計生服務中心、派出所、
公路站、市場監管所等部門參與。
(三)衛計服務中心依據現場流調情況向派出所、公路站等部門推送調查對象的行動軌跡追蹤
與核實事項;派出所、公路站等部門及時向市衛計服務中心反饋與補充調查對象的行動軌跡追
蹤與核實事項。
(四)判定密接與次密接人群,完善各項調查,向指揮部提供轉運集中隔離點人員名單。
(五)完成調查對象活動軌跡的報告、公告。
(六)完成本起疫情的流行病學初步調查報告。
擴展資料:
(壹)核酸檢測陽性結果2小時完成網絡直報
(二)4小時內完成病例活動軌跡調查。
(三)24小時完成流行病學初步調查報告並上報。
(四)8小時、12小時內將密接、次密接轉運至集中隔離點。
(五)及時向社會公布病例、密接的活動軌跡。
(六)調查的及時性、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