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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牘的形制是什麽?

上世紀20年代,王國維和馬衡先後撰寫了《簡牘檢署考》、《中國書籍制度變遷之研究》兩文,對簡牘乃至帛書的形制多所論證。由於此後特別是近年來簡牘實物的不斷發現,王、馬兩先生的考證大多得到了證明,而其中的小疵微瑕,也有了補正的依據。

用竹制簡,首先須將竹竿截成段、劈成竹片,然後刮削修治成狹長條的簡片,亦即古書中所謂“截竹為筒,破以為碟”(《論衡·量知》)。簡原有青皮的壹面稱為“蔑青”,另壹面稱為“蔑黃”,文字壹般寫在“蔑黃”的壹面。新竹水分多,易朽爛變形,所以還必須烘幹水分,這叫“汗青”、“汗簡”,也叫“殺青”。東漢應劭《風俗通》說:“劉向《別錄》雲,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蠢,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幹之。陳楚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吳越日殺,亦治也”。(《太平禦覽》卷六六。引)“殺青”後的簡,就可用來寫字了,所以後人常用作書籍的代稱,南宋文天祥就有“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詩句。後來人們寫定書稿,也稱為“殺青”。在幹燥少竹之地,常用木材制簡。上世紀末以來,人們在新疆南部、甘肅敦煌以及古居延等地多次發現西漢至東晉時期的木簡。制簡所用木材,多半是白楊木、柳木、松木,因其色白、質軟,易於吸收墨汁,制作方法大體與制竹簡相似。

把單根的簡編連起來,就是“冊”,古書裏也常寫作“策”。參考《說文》所說,“冊”字“象其劄壹長壹短,中有二編之形”,可以知道,上下二道編,是古人編冊常用的方式。如果竹木簡冊較長,也有用三道編、四道編甚至五道編的。簡上的文字,經常是先將空白簡編連成冊,然後書寫。《後漢書·周磐傳》就說:“編二尺四寸簡,寫《堯典》壹篇”。已經發現的竹木簡冊,許多編繩雖已朽壞,但編痕處常留有空白,正是書寫時避開編繩的結果。簡上的字過去傳說是用漆書寫的,但已出土的簡冊上的文字,幾乎都是用毛筆蘸上墨汁書寫的,證明所謂漆書寫簡,只不過是壹種誤解。過去還傳說用刀在簡上刻字,也是壹種誤傳。古代有所謂“削”或“削刀”,也稱“書刀”,但它用來刪改文字,而不是用來刻字的。漢代劉熙《釋名·釋兵》說:“書刀,給書簡劄有所刊削之刀也。”所謂“刊削”,指簡上文字如有錯謬需要改動時,用書刀刮削,以補寫新字。所以《史記·孔子世家》稱孔子修《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唐顏師古說:“削者,謂有所刪去,以刀削簡牘也;筆者,謂有所增益,以筆就而書也。”(《漢書·禮樂誌》顏《註》)

版牘是與簡冊形制不同的書寫材料,由長方形木板制成,兩面削治平滑,以供書寫。文獻中或稱為“版”(也寫作“板”),或稱為“牘”。《論衡·量知》說:“斷木為槧,析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另有壹種三尺(指漢尺)長牘,也稱為“槧’。據王國維考證,秦漢以來的版牘,除三尺之槧外,最長的為漢尺二尺,其次為壹尺五寸,再其次為壹尺,最短的五寸。版牘,壹般不用於抄寫書籍,而用於公私文書或信件。二尺之牘,用以寫檄書詔令;壹尺五寸的牘多為傳信公文;壹尺牘多用以寫書信,所以書信古稱“尺牘”;五寸牘多為通行證,是通過關卡哨所的憑證。出土的實物證明王國維的考證大體是正確的。如雲夢睡虎地號墓出土的兩件木牘,是戰國末年秦軍中黑夫、驚二人所寫的家信,壹件殘缺,另壹件全長23.1厘米,大致相當漢尺壹尺。四川青川郝家坪50號墓出土的兩件戰國晚期秦牘,有墨書文字的壹件,正面是以秦王詔令形式頒布的《更修田律》,背面記不除道日於支,長46厘米,約合漢尺二尺。由於版牘較寬,比起狹長的簡,更適於作圖,所以古代的地圖常常畫在版讀上。後來人稱標明國家領土區域的地圖為“版圖”,正是這種現象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