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長恨身在宦途,這身子已不是我自己所有。什麽時候才能夠忘卻追逐功名?
出自北宋蘇軾《臨江仙·夜飲東坡醒復醉》,原文為:
夜飲東坡醒復醉,歸來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鳴。敲門都不應,倚杖聽江聲。
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夜闌風靜縠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余生。
譯文:
夜裏在東坡飲酒,醉而復醒,醒了又飲。歸來時好像已經是夜半三更了。家童鼾聲如雷,反復叫門也不應。只好拄杖佇立江邊聆聽江水奔流的聲音。
長恨身在宦途,這身子已不是我自己所有。什麽時候才能夠忘卻追逐功名?夜深風靜,水波不興。真想乘上小船從此消逝,在煙波江湖中了卻余生。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公元1080年(宋神宗元豐三年),蘇軾因烏臺詩案,謫貶黃州(今湖北黃岡),住在城南長江邊上的臨臯亭。對於經受了壹場嚴重政治迫害的蘇軾來說,此時是劫後余生,內心是忿懣而痛苦的。
但他沒有被痛苦壓倒,而是表現出壹種超人的曠達,壹種不以世事縈懷的恬淡精神。有時布衣芒屩,出入於阡陌之上,有時月夜泛舟,放浪於山水之間,他要從大自然中尋求美的享受,領略人生的哲理。而這首詞就作於蘇軾黃州之貶的第三年,即公元1082年(宋神宗元豐五年)九月。
作者簡介: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畫家。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
宋哲宗即位後,曾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謚號“文忠”。
其文縱橫恣肆;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其詞開豪放壹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其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壹。
蘇軾亦善書,為“宋四家”之壹;擅長文人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瀟湘竹石圖卷》、《古木怪石圖卷》等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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