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中國人民是世界上最勤勞的人民。只要給他們壹個和平的環境,不被過度剝削,他們知道自己要賺錢,要工作養家。所以幾年下來,明初民生改善很多。
“時宇雖富,賦有余羨,米谷自失京師百萬石,府縣倉甚豐,至赤爛不能食用。不好意思20歲,經常有公司發小米救助金貸款,然後聞壹聞。”
這樣的腐敗案件,看起來整個局勢正在朝著穩定的態勢發展。明朝政府壹片和諧,百廢待興。然而,歷史就像壹個三流編劇,看似表面形勢大好,實則黑暗洶湧。
洪武十八年,財政部侍郎郭恒(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副部長)聯系各省官員,私自將官倉糧食出售,涉案金額巨大,影響特別惡劣。
案子壹出,朱元璋頓時炸開了鍋。熟悉明朝的人都知道,朱元璋是個小錢少恩的人,是個涼薄。他從來不放過和他壹起戰鬥過的人,更別說這些人了。
於是朱元璋壹怒之下,把中央六部侍郎以下的官員全部處死,把各省掌管官倉的官員全部處死。因為這個案子最終導致全國的官員太多,涉及的方面太多,使得全國對這個案子的處理大為不滿。為了平息民憤,朱元璋處死了審理此案的官員等人。僅僅因為壹個經濟案件,就把北京的副部長大明以下的官員全部處決,地方官員陷入水深火熱之中,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
這個案子其實只需要將涉案人員繩之以法就可以了,但為什麽會如此廣泛,甚至感覺像是壹場屠殺!可以說,明朝是中國歷史上防腐力度最大的封建王朝,防腐之慘烈甚至規模之大,前所未有。明朝為什麽對腐敗如此強勢和堅決?
朱元璋!我是腐敗的受害者。在中國所有的皇帝中,朱元璋是最難創業的壹個,主要是因為他的出身背景。朱元璋出身社會底層。他小時候家裏基本都是因為貧窮饑荒餓死的。這是壹種怎樣的體驗,恐怕只有朱元璋自己知道。
出身底層的他,看到了世人的冷眼,承受了世人的冷眼。可以說,朱元璋壹家在遭受種種磨難的時候,沒有得到政府的任何幫助。即使饑荒爆發,他遇到的官員也是來收稅的。
人民的疾苦在這些官員眼裏似乎並不存在,剝削依舊。所以朱元璋心中早就對政府有了深仇大恨。朱元璋征服天下建立明朝後,下定決心要給人們壹個和平的世界。
“世界之初,人民財政困難。比如剛開始飛的鳥不要拔毛,新栽的樹不要抖根。他們應該安息。”
《童鳴簡》中記載了朱元璋對早年所見官員腐敗的回憶。“我還在民間的時候,發現很多地方官,很多都是浪蕩子,經常出入煙火柳之地,卻看不到民間的疾苦,心裏恨透了這群人。現在需要制定法律,對於那些危害人民的官員,要下地獄去受懲罰。”
童年的不幸,青春期的苦難,青春後的叛逆,讓朱元璋壹直對官員有壹種天然的排斥和警惕。而朱元璋早年的經歷也說明了朱元璋到底是怎麽想的。他非常討厭貪官汙吏。
在明朝初年,當世界開始的時候,像郭恒這樣的全國性腐敗案件已經開始發生。在朱元璋的大力反腐下,腐敗得到了極大的控制。然而到了明朝中後期,明朝的腐敗壹發不可收拾。有句話說得好,形容貪官的嘴臉。
“窮山之寶,竭水之錯,南有牡蠣屋,北有熊掌,東海之煨,西域之馬奶,真正的古人,小海之富,壹頓盛宴的費用都做不到。”
這裏的生蠔屋就是現在的生蠔,煨的就是現在大家都很熟悉的海鮮鮑魚。
稍微了解歷史的人都知道,明朝最大的奸臣是嚴嵩和他的兒子嚴世蕃。據記載,嚴嵩被判財產盜竊罪後,根據統壹數據分析,得到黃金3296.2萬,白銀20.55億,其他珠寶不計其數。
“進來的”官員和“流入的”官員明朝建國後,要統壹這麽大壹個國家,必須有大量的官員代替皇帝掌管整個體系,維持整個政府的運轉過程。科研的考生每年都在增加,但離實際人數還很遠。畢竟科舉考試三年壹次,也就幾百人,而且有壹部分在北京,能在地方上當官的人很少。
還是那句話,壹個縣政府,難道壹個縣長就能管理好整個縣城?他還需要壹個縣令,壹個官員,壹個主人,壹個司庫,壹個使者,壹個皂類,壹個強民。所以說十幾個人壹個衙門,官員的數量達到了四分之三。治理壹個地方,需要壹個專業技能很高的機構。壹個通過四書五經成名的學者,大概很難管理好。
所以需要很多有專業技能的小官吏。官員的幫扶非常復雜,有的來自軍戶、平民戶,有的來自懲罰犯了錯誤的官員,有的甚至是經過長時間無效的學習後自願去做官。
雖然官員代表政府最接近人民,但明朝政府並不太在意這些官員的素質和來源。即使在朝廷眼裏,默許官員也不是什麽好事。
“凡民間俊俏子弟,皆得小學。可是當官的心思壞了,不讓妳考!”
這句話的意思,不用翻譯,大家都知道是什麽意思,我就不解釋了,但是這句話真的很讓人驚訝。連朝廷都認為小官吏缺德,所以沒有賦予他們參加科舉考試的權力。
永樂皇帝在視察都察院時,隨機抽取了28名禦史的身份,基本上不是進士就是監生。永樂皇帝非常高興,臨走時還不忘提醒他,“從今以後不要重用官員。”
作為大明統治中非常重要的壹環,官員不得參加科舉考試,也不能成為禦史、監察,這就使得他們的地位和官員有著天壤之別。從此,官員就像表演者壹樣成了壹個劣等職業。
明朝官員地位低,地位也低。最可怕的是,他們再好的表現,也無法擺脫悲慘的社會地位,看不到未來。
另外因為朝廷看不起,給的待遇很低(明朝官員收入也不高,壹個縣官壹年十幾兩銀子,可想而知這樣的官員有多少。面對生活的困窘和朝廷對他們的處理,這些官員自然把手伸向了百姓。
儒家出身的官員,因為從小學習四書五經,又是家族的希望,所以對具體的實際操作和經學非常生疏。而這些具體事務,如收稅、執行政策、鼓勵群眾等,只能委托給官員,這就導致了明朝中後期,官員成為某個家族的世襲,掌管壹個地方的實際權力。
壹個官員被朝廷派到壹個地方做官。如果他不能與當地官員搞好關系,他就不能保住他的官職。最終的結果就是官官勾結欺壓百姓,到了明朝末年,幾乎是官官相管的局面。
如何防止官員貪汙舞弊:首先,明朝選拔官員時,道德水平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壹。再大的官位,只要父母壹方去世,都要孝順三年,否則就是不孝。
壹個不孝的人,不能指望他忠於君主,愛國。同時,將各種公案轉化而成的《大高》壹書,發給每壹個官員,讓他們多讀多學,書必考。目的就是告訴這些官員不要貪,貪了就要被抓。
其次,監察制度的監督也很重要,明朝在這方面做得相當不錯。明朝設立督察組,負責監督全國。如果發現任何政府工作人員違法亂紀,有冤假錯案,他們將彈劾違法亂紀的官員,並將冤假錯案報告給監察局,並有權參與審查涉嫌案件。
都察院是中央監察機構,量刑偵查司是省監察機構,負責本省的監察職責。有“獄內決訟,抑冤”之責。六部賜事,是壹個獨立的機構,只對皇帝負責,負責監督六部,單獨工作,因為不屬於任何單位,所以審天下,做壹切。
最後是懲罰。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對人民施以重刑的習慣。說白了就是重視刑事案件,實行民不報,官不究的政策。
對犯法官員的懲罰也很重,比如殺九族,年死,砍頭砍頭。朱元璋時代有侵吞六十兩銀子甚至剝皮的刑法。
因為在古代法律制定者的眼中,官員擁有穩定豐厚的收入,無與倫比的尊嚴和很少有人享有的特權。即便如此,腐敗和愚弄人民也是貪婪的。所以妳享受多了,如果出事了,自然懲罰會特別嚴厲。同時也會懲罰其他官員。不要伸手,妳會被抓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