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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和尚是用人頭做項鏈嗎

在吳承恩的小說中,沙僧脖頸上起初戴的並不是什麽念珠,而是用九顆人頭骷髏穿起來的項鏈。

小說第二十二回對此有清楚的描述。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西遊記》,卷首有古幹繪制的《西遊記圖像》,其中第壹頁為《取經四聖》,而位於左上的第壹幅就是沙 

  僧肩挑擔、手握月牙鏟、項掛骷髏的形象,尤其正中間那具骷髏被刻意加大、突出。吳承恩為什麽要給沙僧設計這樣壹個可怕的道具呢?近日,中山大學古代戲曲與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康保成的壹篇論文最終揭開了謎底。

皈依前,沙和尚項下的骷髏是他吃人的見證,也是他炫耀戰功的壹種方式。

康保成認為,沙和尚項下掛著的骷髏,是他生吃活人的見證,這在小說中交代得清清楚楚。第八回,沙和尚被觀音菩薩降伏,情願皈依正果,主動講道:“我在此間吃人無數,向來有幾次取經人來,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頭,拋落流沙,竟沈水底。這個水,鵝毛也不能浮。惟有九個取經人的骷髏,浮在水面,再不能沈。我以為異物,將索兒穿在壹處,閑時拿來玩耍。”

按《大唐三藏取經詩話》的說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髏是三藏法師的前身,據說唐僧曾兩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遊記》雜劇中,深沙已變成沙和尚,他脖項上掛著九個骷髏頭,據說唐僧“九世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如此說來,將骷髏頭掛在項上原本並不是菩薩的發明,而是沙僧炫耀戰功的資本。

這種用人頭骨來炫耀戰功的方式其實源於古代原始部落。據人類學家的研究,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普遍存在獵首、食人並以人的頭骨做裝飾的習俗。在非洲原始部族中,戰俘往往被吃掉,而頭骨則成為被炫耀的戰利品。

據英國人類學家海頓的介紹,在澳洲土著中,人頭骨是戰利品,是勇敢的標誌。小夥子要娶妻,沒有人頭骨姑娘就不喜歡,找不到老婆。

壹個敵人被殺,就砍下頭,用藤索穿入下顎骨攜回家中。人頭被懸掛在房屋的正柱上作裝飾,猶如“壹束束葡萄,或壹串串蔥頭”。

獵頭習俗,往往和頭顱崇拜相聯系。著名人類學家弗雷澤《金枝》中多處記載了原始部族的獵頭習俗,幾乎無壹不是把頭顱當做神靈崇拜的。例如,在西非的原始部族中,國王逝世後,他的心要被新國王吃掉,但他的頭,則被供起來當做神物。我國史前時代也有獵頭習俗。《山海經》中的刑天,就是壹位被砍了頭的英雄。根據史書記載,直到漢代,還保留著以斬獲敵人首級的多少作為軍人論功行賞的憑據的制度。蔡琰《悲憤詩》中“馬邊懸男頭,馬後載婦女”的詩句,是北方少數民族以人頭炫耀戰功的真實記錄。

  吳承恩的骷髏項鏈描寫,並非閑來之筆,其實有著很深的佛教淵源。

在《西遊記》第二十二回,沙僧皈依之後,遵照菩薩的指令,取下脖子上掛的九個骷髏,用繩子壹穿,又把觀音菩薩的紅葫蘆拴在當中,放在河裏,骷髏和紅葫蘆立刻變成壹只小船,將唐僧等人載過。到了岸上,木*行者收起了紅葫蘆,那些骷髏立刻化成九股陰風,壹會兒就不見了。流沙河是鵝毛都俘不起來的弱水,為何那些骷髏和觀音的菩薩的葫蘆壹起,就能成為渡水的寶筏?

康保成說,沙和尚項上的骷髏,不是普通的骷髏,它本是得道高僧(唐僧)的頭骨。在佛教密宗中,金剛、明王、護法神等神佛造像大都有骷髏裝飾品,有的戴骷髏冠,有的身戴骷髏瓔珞(項鏈)。例如,怖畏金剛身佩50顆鮮人頭,遍體掛人骨珠串。據說佩戴人骨、骷髏壹方面象征世事無常,另壹方面象征戰勝惡魔和死亡。

藏密中骷髏裝飾來自印度。八世紀時,蓮花生大師所創立的西藏金剛舞(即羌姆),最初就帶有印度密宗儀式的顯著特點。在印度佛教那裏,壹般人的骷髏與得道高僧的骷髏價值完全不同。《大唐三藏取經詩話》和元雜劇《西遊記》都說沙和尚項上的骷髏是唐僧的前身。這唐僧可不是壹般的和尚,而是佛祖如來弟子金蟬子轉世、十世修行的羅漢,吃他壹塊肉便可長生不老。既然唐僧渾身上下都是寶,將他前身的頭骨擺成九宮形狀,再加上菩薩的寶葫蘆居中,得以順利渡過弱水便不難理解。

沙和尚原本壹直戴骷髏項鏈,只是到了元代,骷髏項鏈才逐漸變成了壹串念珠。

康保成認為,公元七世紀,印度佛教中的密宗還不正宗。後來密宗的勢力不僅很快在印度本土發展起來,而且迅速傳到我國,到唐玄宗開元年間,“三大士”(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先後翻譯密宗經典,並在各地建曼荼羅壇場,密宗才在我國傳播開來。《西遊中》中沙僧形象的前身——密宗護法神深沙神信仰,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興起的。

據佛典記載,深沙與俘丘本是兩個惡鬼的名字,到唐朝時合而為壹,成為佛教密宗的護法神了。公元839年,日本和尚常曉將中土的深沙神王像帶到了日本。他帶去的深沙神像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