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壹個年輕女子,對自己的愛人又愛又恨。她被愛人拋棄,以至於憔悴、不安、消瘦。壹方面,她“知道這個瘋狂的想法”,認清了壹個輕浮浪漫的“瘋狂”男人的真面目。另壹方面,她又要在人前裝無辜。通過這個看似強勢的動作,我們可以感受到她內心深處的悲傷。她沒有像某些女士那樣自憐自艾,怨天尤人,而是決心振作起來,打扮起來。詞的第二部分講的是情人的失約,他的不歸和少婦的愛恨情仇。
在古代,戀人分手時,女性往往會給對方理發,這顯示了年輕女子的深情和善良,也襯托了她所珍視的戀人的薄情。於是她決定用三種方式懲罰這個忘恩負義的人:壹是關上門,二是不準和別人玩,三是晚上提審他,保證他以後不會再這麽做。但這三種懲罰措施,在她的壹步步退讓下,逐漸消解。“不分享快樂”是“葛翔神官”的解散,“要錢”是“不分享快樂”的解散。通過對她的心理活動的描寫,也將壹個爭吵激烈,內心柔軟,與情人又愛又恨的多情女子形象刻畫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