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是壹句諺語:人家偷驢,他拔橛子。
橛子,短木樁。別人偷毛驢,他去拔拴驢子的短木樁。指別人做了壞事,自己無意識地去收尾,被當做壞人的替罪羊。他並不是主犯,只是無意間參與了犯罪,屬於“人家偷驢,他拔橛子”之類的過失,不該處罰太重。
典故:
有壹個笑話,說的是有兩個賊人,都想偷壹家農戶的驢子。
結果,其中壹賊先行下手,把驢子從拴驢的木橛子上解下韁繩,偷走了驢子。另壹個賊子來了以後,見驢子不見了,就依據“賊人入室不空手”的盜賊邏輯,開始動手拔楔入地下橛子。
可沒等他得手,就被農戶抓住,以偷驢之罪欲將其扭送官府。見此情景,這個賊子有口難辯,只好認栽,乖乖地陪了農戶的驢子,還飽受了眾人的奚落。
從此,“人家把驢牽走了,他在後面拔橛子”的笑話就這樣產生了。意在提示壹些無知而愚蠢的人們,不要犯低級的淺顯的類似錯誤,更不要將錯就錯或錯上加錯。
擴展資料: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有壹部電影《離開雷鋒的日子》,片中的主人公喬安山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喬安山在行車途中救助了被汽車撞傷的梁老頭,由於老頭的子女不肯交納醫療費,反被梁家親屬冤枉為肇事者。除了妻子,連親生兒子也壹時間站到對立面。喬安山周圍,幾乎無人相信,現今社會還有雷鋒式的喬安山這樣無私無畏的人。
喬安山在電臺的真情流露喚醒了目擊證人的良知,終於在挺身站出來為喬安山同誌作證,與此同時,公安幹警把肇事司機抓獲歸案,才真正還這位活雷鋒壹個清白。不然的話,喬安山這位“拔橛兒”者,很可能就能為“偷驢”人。
百度百科—《離開雷鋒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