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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手持明火的工作人員

形容當眾搶劫或肆無忌憚的做壞事。用“明火”。成語出處:袁,刑部,非富即賊免刺:“孫伯奴、孟甘兒、朱培兒、李佛寶等四賊,明火執仗搶劫十梁仙家。”

成語舉例:我是未來的豹子,擅長六韜三策。

註:?ㄧㄥˊㄏㄨㄛˇㄔㄧˊㄓㄤˋ

持明火杖的同義詞:持明火兵器與持明火仗是壹樣的。清·毛香林《山殘洞繡花鞋》:“即提死者百人,以明火為先鋒,千軍之後,以明火為杖也。”西遊記第四十回:“借金銀之人,窮困無助,結成兇黨,持明火之杖,白天殺我門。

成語語法:作謂語、定語和狀語;指做壞事

常用程度:通用成語

情感和顏色:中性習語

成語結構:更正式的成語

世代時間:古代成語

在光天化日之下操作

俄語翻譯:открытыйразбо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