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繇,字,年輕時以勇敢著稱。後來,魯茲成了孔子的學生。孔子曾對別人說:“既然我得了自己的路,就沒有人敢當面詆毀我。”
魯茲不容易讀懂。孔子勸他,他說:“南山之竹,直而不加工。如果把它當箭砍下來,可以射穿犀牛的皮膚。學有什麽用!”孔子說:“如果妳在它身上插上羽毛和箭,它會射得更遠。”魯茲感謝他說:“我真的受益匪淺。”
有壹次,魯茲問:“主公,如果讓妳統率三軍,妳想讓誰陪妳?”孔子說:“我不喜歡喜歡赤手打虎,徒步過河,自以為勇敢,不怕死的人。”我要的是善於冷靜思考,努力成功的人。"
後來魯茲在衛國做官。公元前480年,魏國發生內亂,死了很多人。孔子知道後說:“嘿,魯茲這次有麻煩了!””果然,魯茲獨自跑回北京,堅持要懲罰那些制造危機的人,結果被殺了。
“寶”是“國”的外來詞。《詩經·瀟雅·肖敏》和《爾雅·訓釋》中的毛傳被解釋為“與弟子鬥智鬥勇”,這大概是代代相傳的古語吧。從《毛傳》開始,和徒弟打架被理解為空手打虎。但是從古代漢字的字形可以知道,這種理解是有問題的。《》的“寶”字是壹個借詞,通常作為“寶”字的變體,從“武”到“胡”,是這個字的原字。甲骨文和楚辭中的“過”都是指使用戈伯虎。可見,老虎應該是徒步打虎,不壹定沒有武裝。古代獵車盛行,不獵車而徒步鬥虎之類的猛獸,是壹種勇敢的行為(見上面邱希貴先生的《文字學大綱》)。
《詩經》裏有壹首關於勇士獵虎射鳥的詩。比如《鄭風雨田大叔》第壹段是先描寫車獵車馬,再寫打虎(當然老註也指空手打虎),第二段也寫先獵車馬,再打鳥。《孟子·滕文公》中駕車狩獵的情況更為詳細,說射禦的規則是,車追時不要越過猛獸,而要與猛獸在左後方平行行駛,箭從猛獸的小腹左側射出,穿過心臟,到達右肩。用這種方法射出來的野獸,血很快就用完了,肉幹凈漂亮,所以叫“上殺”,用於祭祀。綜上所述,古代狩獵是獵車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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