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三觀
【解讀】舍棄根本;並且在小事上下功夫。
【語】《呂春秋·商農》:“民舍此而物末不令;不點,就留不住;不要打架。人舍本逐末,訂立契約;其生產合同是輕遷移;輕遷移使國家遭殃;都有遠大誌向;沒有任何意圖。”
【發音】她;不能念“她”。
【形辨】在最後;不會寫“魏”。
【近義】舍近求遠,貪小失大
【反義】追根溯源
【用法】用作貶義詞。比喻是處理問題,抓次要;不要抓住主要的東西。壹般用作謂語、賓語、定語、狀語。
【結構】組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