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成語。
壹、簡述
1、天理不容,漢語成語,拼音:tiān lǐ bù róng,釋義:指做事殘忍,滅絕人性,為天理所不容。天理:天道;容:容忍、寬容。出自元·無名氏《朱砂擔》第四折:“才見得冤冤相報,方信道天理難容。”作謂語、定語;用於感慨;近義詞:天理難容。
2、例句:明·馮夢龍《東周列國誌》第四十二回:如此冤情,若不誅衛鄭,天理不容,人心不服;明淩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天理不容,自然敗露。明淩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卷壹壹》:縱有錢可以通神,目下脫逃憲網,到底天理不容,無心之中自然敗露。
3、明淩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豈知天理不容,自見了姊夫歸家來,他妻子便顛狂起來,口說的多是姊姊巢氏的說話。”清·洪楝園《縣嶴猿·歸神》:“都是這壹個狗才設計騙將出來,以為自己富貴之地,是以吾閣部為奇貨,居心叵測,天理不容。”
二、造句
1、妳們幾個暗室虧心,天理不容;讓自己的父母受苦,天理不容;原本規規矩矩的老實人竟被欺負的走投無路,真是天理不容;我沒有!自打產生靈識我就安分守己的修煉,從未做過半點天理不容的事。
2、我喜歡看到模式和方案,因此對我而言如此愉快而又自然的事對於大部分人而言卻天理不容的事實讓我很心痛;天地有情,微末如草芥也受到春風化雨的眷顧,難道天地間就容不下我宇文拓跟寧珂的壹段情?人、魔結合,天理不容。
3、就是那些中國人不敢出面指證而逍遙法外的劫匪也不感中國人的恩,過幾天又照樣來搶,好象不欺負中國人就天理不容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