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網之魚是壹個成語,來源於西漢司馬遷的《史記·酷吏列傳》序。
這個成語指漏網之魚,常用來比喻僥幸逃脫的敵人和罪犯。帶有貶義,漏網之魚多作賓語,也作主語?。
成語起源
子曰:“以政導之,則以義罰之,民免而不要臉。道是德,是禮,是恥,是格。”老石說:“德不是德,是德;有德而不失德,非德也。”“法中多賊。”太史公說:信即是言!法律管的是工具,不是濁源。
以前天下網嘗密,漢奸如雨後春筍,難上加難。至於不景氣,如果官方管理滅火煮沸,如果不是吳健,那將是嚴酷的,邪惡將戰勝它,快樂!那些談論道德的人淹沒在他們的職責中。所以,“聽到打官司,我還是人,我當然不會打官司。”下士聽了哈哈大笑。不是空話。
漢興,斷為情,刻為簡,漏網之魚吞舟,為官經營,不奸,李玟艾安。從角度來說,是在這裏還是不在這裏?。(西漢司馬遷《史記·涼官列傳》序)
四月,敗秦,虐秦三將,孟、西樵、白。然後用墨汁葬文公。文公的妻子秦女叫相公日:“秦要第三個就殺第三個。”徐工,發送它。先軫聞之,謂相公日:“受盡生活之苦。”我是追秦的將領。秦將過江,已在船上。他點頭表示感謝,但沒有反擊。。(西漢司馬遷《史記·金世家》)
後人從這兩篇史料中提煉出“漏網之魚”這個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