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明:指出;持有:持有;戰鬥:武器。帶著火把和武器。形容當眾搶劫或肆無忌憚的做壞事。
出自:袁佚名《壺中鬼》第二折:“我住此瓦窯,盡我職。我從來沒有明火執仗,只是赤手空拳求財。”例句:壹天晚上,它被強盜無緣無故地搶劫了。
◎吳琴·任劍《二十年見證的陌生現狀》第二十九語法:聯合文體;作謂語、定語和狀語;2.怒火中燒地解釋道:眼睛像火炬壹樣閃亮。形容怒目而視。也形容學識淵博。出自:《南史·譚道濟傳》:“道濟見收而滿腔怒火,熾烈如火。”例:中間坐著壹個神道,臉壹尺多寬,胡須滿腮,兩肩兩臂像活人壹樣啟動。
◎明淩夢初《兩個瞬間的驚喜》第五冊語法:主謂式;作為謂語和定語;包含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