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舟》出自《韓佳驛傳》,記載的故事如下:
當時有壹個富翁,非常喜歡古董,收藏了很多。其中,壹件非常罕見的古董——魚雨因其精湛的工藝而深受富人的喜愛。壹天晚上,壹只老鼠跳進了玉碗,想吃裏面的剩菜。恰好財主看到了。他非常生氣。壹怒之下,他拿起壹塊石頭朝老鼠扔去。當然,老鼠被打死了,但是珍貴的玉罐也被打碎了。富人很傷心,他對自己的魯莽行為深感後悔。
這個故事被賈誼用來證明他的觀點。賈誼是洛陽人。他難得有才華。18歲的他還是蠻有名氣的。二十多歲時,經河南太守吳宮推薦,被文帝稱為博士(官職)。
賈誼想證明什麽觀點?原來,當時的丞相姜侯周勃有壹塊封地。按照規定,皇帝給大臣封地,大臣應該去封地,但是周波沒有去他的封地。這時有人指控周波謀反,周波在長安被抓,關進監獄接受調查,最後查明周波並沒有謀反,然後恢復了他的爵位。
在此基礎上,賈誼寫了壹篇文章《論政事》,建議皇帝對待王公大臣的罪行,不要像普通人壹樣,割去他們的鼻子、腳趾、臉上的紋身,而且要有等級差別,以維護皇帝的尊嚴。
賈誼的言論與我們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說法正好相反,但他是真心實意地為了皇帝的利益而發表這樣的言論。賈誼認為,皇帝、大臣、百姓就像房子、樓梯、地板壹樣。為什麽房子看起來那麽高大雄偉?是因為有樓梯把房子和地面隔開。沒有樓梯,這房子看起來不會這麽宏偉。
賈誼提出“不應對大夫施以刑罰”,因為大夫與高貴的皇帝關系很近。如果官員和人民壹樣受到懲罰,皇帝的權威就會被削弱。這就像打老鼠壹樣。如果老鼠離血管太近,被打就會傷到血管。是不是有點不值?打老鼠都要操心器具,更別說懲罰官員了。
那麽,部長是否不需要因為違法而受到懲罰呢?不是這樣的。如果大臣們有過錯,皇帝可以罷免他,甚至給他死刑,但不要讓大臣們受到懲罰。也就是說,皇帝要用禮來約束大臣,而不是用法來約束,壹味地用會招致反感,秦朝的滅亡就是壹個明顯的例子。
賈誼的言論得到了漢文帝的認可。從此以後,所有“有罪的大臣都自殺了,不會受到懲罰”。直到漢武帝時,被處分的大臣才逐漸增多。
舉個例子造句:扔老鼠避免寶玉藏贓物,判犯人行使權利。★曹青雪芹《紅樓夢》第六十壹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