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東bǔ谷
解釋會是:用。用信用來彌補錯誤。
韓勛嶽《漢紀·元帝紀》出處:“齊衡先有糾周之功,後有來之罪,君子以補之。”
結構聯系。
用法用於壹般疏忽的人。壹般用作謂語和賓語。
積極的聲音意誌;它不能讀作“jiànɡ".”
分形狀填左邊是寫不出“水”的。
同義詞會轉化為犯罪。
反義詞錯了。
~與“折功過罪”辨析:都是“用信用來彌補自己做的不好的事情”的意思。但“折功德”罪重在“罪”;意思是“用信用來彌補”;用於罪犯和其他有罪的人;~重點在“過”;意思是“用信用彌補錯誤”;用於犯常見錯誤的人。
例:我這次沒完成任務;下次吧。
為過去的罪行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