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民族的語文,依其文化的長短深淺,總有不少慣用的語句,泛稱成語。其中流行眾口的,或稱俚語、熟語、諺語、俗話;有籍可考的,可稱名言;語驚四座的,可稱警句;有理要說的,可稱格言,說得道學氣的,又稱箴言。
為了便於歸類,我想把這些名稱武斷地分為成語與格言兩種,並且認為成語較短,可以是短句,也可以是詞組,而格言該是整句。更認為,成語大半表現事態,而格言大半要說道理。譬如“張三李四”只是成語,但“功不唐捐”便是格言了。在折舊率愈來愈高的時代,最貴的東西反而是古董,最流行的話反而是成語。古董雖貴,但價高未必有市。成語,也就是古人之言,卻出於眾口,入於眾耳,簡直“不可壹日無此君”。當代最流行的話並非出自金庸或亦舒、昆德拉或村上春樹,而是出自古人之言。例如“壹言難盡”或“壹言不合”,皆從古代傳來,正是成語。
古人之言,或言簡意賅,或深入淺出,或音調響亮,或結構勻稱,或形象鮮明,歷千百年而不衰,反而愈說愈順口(愈寫愈順手),乃成為成語。 目前我們每天出口的成語,有許多早已脫離了上下文,變成了獨立的詞句,就算不知出處,也無妨礙。許多人沒有讀過《論語》,照樣能說“道聽途說”、“言不及義”、“以德報怨”、“以文會友”、“文質彬彬”、“慎終追遠”、“見仁見智”、“當仁不讓”、“有教無類”、“割雞焉用牛刀”、“小不忍則亂大謀”、“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同樣的未讀《老子》的人照樣會說“天長地久”、“金玉滿堂”、“出生入死”、“大器晚成”、“受寵若驚”、“和光同塵”、“玄之又玄”、“小國寡民”等四字成語。其實有不少成語本來並不像現在這樣順順當當的四字壹句,例如“和光同塵”,本來是“和其光,同其塵”,而“道聽途說”本來是“道聽而途說,德之棄也。”但時光如河,語法如沙,日磨月磋,竟把壹切都磨去了棱角,只留下光潤圓滑的四字語法,那麽順口又那麽自然,像滿灘的卵石。
很多人以為白話取代了文言之後,文言就全廢了。其實文言並未作廢,而是以成語的身份留了下來,其簡練工整可補白話的不足,可在白話的基調上適時將句法或節奏收緊,如此壹緊壹松,駢散互濟,文章才有變化,才能起波瀾。
『貳 』
成語既為民族智慧之結晶,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世界各國的成語、格言,往往互相巧合,甚至酷似,令人驚喜。且看英文的例子:
Constant dripping wears away the stone.(滴水穿石)
Familiarity breeds contempt.(近之則不遜)
More haste, less speed.(欲速則不達)
Practice makes perfect.(熟能生巧)
Speak of the devil and he is sure toappear.(說曹操曹操就到)
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打鐵趁熱)
He who rides a tiger is afraid to dismount.(騎虎難下)
最後壹例不免令人懷疑,因為英國並無老虎。說不定這格言是傳自中國。亞裏士多德的名言:“壹只燕子還不算夏天;壹個晴日也不能算。”輾轉傳後,變成了四國的格言;只是英文與西班牙文仍保留“壹燕不成夏”的原意,法文與意大利文卻變成了“壹燕不成春”了。下面依次是英、西、法、意的原文:
One swallow does not make a summer.
Una golondrina no hace verano.
Une hirondelle ne fait pas le printemps.
Una rondine non fa primavera.
有些民族的想法雖然跟我們不同,但他們的成語我們讀來仍會發會心之微笑,感到新穎有趣。例如:
客人壹小時見到的,比主人壹年所見更多。(波蘭諺語)
至愛來自母親;其次來自狗;更次來自情人。(波蘭諺語)
小偷成雙出動,騙子卻是壹人。(美國諺語)
波斯古國的諺語充滿智慧,尤饒諧趣。最感人的壹句是:“ 我壹直抱怨沒有鞋,直到看見有人沒有腳。 ”最近伊拉克戰爭期間,有不少小孩缺手缺腳,若用這句話來註釋照片,壹定加倍可憫。其他的波斯古諺還包括下列這些:
大鼓只能遠聽。
蛇老被蛙欺。
壹朝被蛇咬,從此怕見繩。
壹個人頭愈大,頭痛就愈厲害。
在螞蟻家裏,壹滴露就成水災。
讓他見識死亡,就會安於發燒。
死亡是頭駱駝,會在家家門口躺下。
相信神明,但拴好妳家駱駝。
小時偷雞蛋,長大偷駱駝。
『三 』
成語與格言,就像《天方夜譚》的瓶中巨靈,其魔力正在寓大於小,把哲學的大道理濃縮在如詩的短句之中,令人體會無窮。 大致說來,成語的美學有三個條件:簡潔、對稱、悅耳。
英國有壹句格言說:“簡潔乃妙想之靈魂。”(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神思妙想,當如電光石火,壹觸即發,不可猶豫,不容修改,才肯定有力,壹言九鼎。若是吞吞吐吐,翻來覆去,就顯得只有尋思,未得結論了。凡是格言,必為整數,後面不能拖小數點。何況句子長了,就不好記,也就乏人引用,怎能流傳久遠?例如“壹言難盡”,如果拖成“不是壹句話就說得清楚的呀”,就散成壹堆沙了。
第二個條件是對稱。中國的方塊字要營造對稱之美,太理想了。對仗,正是中國文體的壹大特色。大而至於壹篇駢文,小而之於壹首律詩、壹副對聯,都可以在對仗上做到盡善盡美。成語正是這種對稱美學具體而微的最精致樣品,口頭筆下,每天供我們運用自如,真是中文最可貴的遺產,最通用的現金。例如,“門當戶對”壹句,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方塊對方塊,平平對仄仄,壹拋壹接,壹呼壹應,無論在意義上、文法上,還是在視覺上、聽覺上都充分滿足了我們的美感。又例如,古人論畫,常有“曹衣出水,吳帶當風”之說,真是美極妙極。西方論畫,無論是瓦沙瑞(Giorgio Vasari)的名著《意大利建築、繪畫、雕塑名家列傳》或是德拉庫瓦的《日記》,有這麽生動、高雅的美文嗎?西方語文當然也可以追求對稱之美,不過拼音文字長短不壹,文法又多語尾變化,加以虛字夾纏其間,就算勉強對仗,也總不如中文這麽靈活。例如,“張三李四”壹詞,接近英文的Tom, Dick and Harry,但是英文的人名有長有短,還夾了壹個連接詞,根本對不起來。就像“春夏秋冬”在中文是勢均力敵的四個實字,用英文說卻多出壹個and來壹樣。英文成語裏,勉強接近中文的對稱句,也可以舉出壹些,例如,Like father, like son.(有其父,必有其子)/Easy come, easy go.(來得容易,去得容易)/Two is company, three is none.(兩人成伴,三人就亂——指夫妻關系)/Spare the rod and spoil the child.(饒了棍子,寵了孩子)。其實這些句子仍然不如中文成語那麽“門當戶對”。
第三個條件是悅耳,也就是說來順口,所以用字必須單純,音調必須響亮。為了順口,音調在響亮之外更要前呼後應,妳拋我接。例如,Little strokes fell great oaks.(淺砍千次,巨橡不支)呼應全在押韻的strokes, oaks。又如,A stitch in time saves nine.(乘早縫壹針,到頭省九針)呼應則在半諧音(assonance)的time, nine。再如,Neither rhyme nor reason.(不可理喻)則用頭韻(alliteration)來互答。
『肆 』
英文所謂“四字語”(four-letter word)是指罵人的臟話。中文的臟話卻是“三字經”。中文的成語大半以四字為其基調。所謂“四字成語”,在結構上可以分成兩類:
壹類用單行句法說壹件事情,文法上是壹完整句;另壹類用駢行句法說壹種狀態,文法上只是壹個詞組(phrase)。“天下為公”、“無為而治”、“不可兒戲”、“大器晚成”,都不對仗,屬前壹類;“三長兩短”、“千方百計”、“天經地義”、“花前月下”,前二字與後二字在意義、文法、音調上都形成對仗,屬後壹類。
在結構上,駢行的四字成語,往往將兩組同義字或反義字拆開,交錯搭配。例如“千軍萬馬”,原意只是“千萬軍馬”,極言其多,但拆開了交叉重組,便成對仗,而且平平仄仄,順口悅耳,美學結構於是完成。如果拆開後配成了“千馬萬軍”,就變成了平仄仄平,讀不順了,不成美學。同樣,“千山萬水”改成“千水萬山”意義上並無差別,但平平仄仄的美學就破格了。所以後面這些四字成語都用這種原理形成:
“千方百計”、“千錘百煉”、“千言萬語”、“千鈞壹發”、“千年萬代”、“千奇百怪”、“千頭萬緒”、“千辛萬苦”、“千門萬戶”、“千真萬確”、“千依百順”、“千巖萬壑”、“千絲萬縷”、“千呼萬喚”、“萬紫千紅”、“天長地久”、“天公地道”、“天昏地暗”、“天荒地老”、“男婚女嫁”、“郎才女貌”、“三從四德”、“三心兩意”、“山長水遠”、“山盟海誓”……
這樣的組合該在千句甚至萬句以上。這種音、義交錯的對仗句式,令人想到西方作曲的“對位法”。不過,中文四字成語的結構,有時並非音、義兼顧,而且重音輕義。例如“山明水秀”壹句,水當然可明也可秀,而山,怎麽會明呢?可見為了順口,有時竟會放過邏輯。“紅男綠女”也是如此。通常紅色會聯想到女性,所以有“紅顏”、“紅粉”、“紅袖”、“紅妝”、“紅樓”、“緋聞”、“桃色”等詞。此地卻將“紅”字安排給男性,無他,只因“紅”、“男”都是平聲罷了。另有壹句更是四字成語的異數,那便是“亂七八糟”。姑且不論平仄,即論詞屬,原本也該“亂七糟八”或“七亂八糟”;竟雲“亂七八糟”,真是亂七八糟了。
中文成語雖以四字句為常態,也不乏較長的句法。例如五字的“無巧不成書”、“物以稀為貴”。又如六字的“無所不用其極”、“神不知,鬼不覺”。七字句最多,因為可用詩中名句,甚至杯筊的簽詩也是七言:俗話便多“真金不怕火來燒”、“不到黃河心不死”之句。至於八言,像“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或“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其實還是以四字句為基調。
『伍 』
新文學改用白話,不再寫文言,但是文言的智能與語法卻靠數以千計的成語保留了下來,像壹筆豐富的遺產,不用交稅,也無須兌現,口頭筆下,永遠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現金。
成語用在白話文裏,可以潤滑節奏、調劑句法、變化風格。我們很難想象,壹篇文章能完全不用成語,因為那樣的文章必然累贅冗長;也難以想象壹篇文章每逢緊要關頭,只會用成語來應付,因為那樣的作家只能靠古人來思想,拾古人的牙慧。滿口成語的人似乎油嘴滑舌,反之,絕口不用成語的人卻要費許多唇舌。大凡夠格的作家,都會酌量地驅遣成語。
“惟成言之務去”,是散文大家韓愈的主張。 敏捷的作家要活用成語而不拘泥於成語,就應該悟出如何因勢導勢,借力使力,以我之四兩,撥彼之千斤。 活用成語,就如向傳統借本錢,加些巧力,來賺創造的利息,其妙正如活用典故,務必化古為今,推陳出新。如此移花接木,讀者見了,似曾相識,就如見到熟人的孩子,認得出很像他父親,卻另有自己的幾分可喜。
這種戲擬的手法,英文叫作parody,王爾德乃其中高手。我曾舉英文成語,說婚後的日子,“兩人成伴,三人就亂”(Two is company, three is none)。王爾德卻戲言三角關系之妙,竟說“三人才有伴,兩人不作算”(Three is company, and two is none)。他諷刺婚姻,又說“離婚乃天作之分”(Divorces are made in heaven),而夫妻當眾調情是“幹凈內衣當眾洗”(Wash one's clean linen in public)。莎士比亞的名劇《仲夏夜之夢》,曾有人加上壹字,成了“仲夏夜之夢遺”,真是調皮,卻無法英譯。美國詩人吉爾默(Joyce Kilmer)寫樹的名句“Poems are?made by fools like me, / But only God can make a tree”被諧詩鬼才納許(Ogden Nash)輕輕壹扭,就成了妙趣:“Poems are made by fools like me, / But only God can make a trio.“樹”壹扭成了“三重奏”,原來是影射聖三位壹體(The Trinity),十分好笑。
我翻譯王爾德的喜劇《不可兒戲》,碰到過這麽壹段話:You should get married. A misanthrope I can understand—a woman thrope, never!這是勞小姐勸蔡牧師結婚的壹段話,不幸她咬文嚼字,把misogynist(憎恨女性者)誤說成woman thrope,卻妙在與前文的misanthrope同壹格式。如果我不求變通,只將就直譯成“壹個厭世者我可以了解——壹個厭女者,決不!”聽眾壹定茫然。結果我乞援於中文的四字成語格,把英文的名詞變通為中文的短句:“壹個人恨人類而要獨善其身,我可以了解——壹個人恨女人而要獨抱其身,就莫名其妙!”“獨善其身”原為成語,“獨抱其身”卻是將“抱獨身主義”的意思註入“獨善其身”的語法而得來的。《不可兒戲》裏另有壹處,兩個好友談到鄉下生活;亞吉能問鄉下來的傑克,在鄉下他逗什麽樣的人開心,傑克輕描淡寫地答道:O neighbors, neighbors.我的中譯仍然要靠自然而又好懂的四字成語。所以我譯成:“哦,左鄰右舍呀。”如果直譯成“哦,鄰居鄰居”就太奇怪了。
該劇又有壹處,巴夫人盤問追求她女兒的少年:“我壹向認為,有意結婚的男人,要麽應該無所不知,要麽應該壹無所知。妳是哪壹類呀?”傑克猶豫了壹下說:“我壹無所知。”前壹句的原文是……should know either everything or nothing,後壹句則是I know nothing。如果譯成“應該什麽都知道或什麽都不知道”,就太啰唆、太稚嫩了。足見對付英文或其他西文的名詞,尤其是抽象名詞,還得動用中文的短句,尤其是簡潔有力的四字成語。
『陸 』
我有壹本近著,書名《含英吐華》,評論的正是英文作品應如何中譯,但其四字句法卻本於成語“含英咀華”。我只改了壹個字,原句的“英、華”就變成了英文與中文:進口的是英文,出口時卻是中文了。所以成語之為用大矣,不但可以原封照搬,更可器官移植,托古改今,與時並進,而更活潑了、豐富了中文。
我另有壹本書,名叫《井然有序》,收集的都是為他人所寫的序言。這四字成語原封不動,但“序”字的意思卻擴大了。我的散文集《日不落家》,書名所套的“日不落國”之句,不是中文成語,而是壹句英文,說大英之為帝國,殖民地遍布全球,陽光照處,必有英屬領土。壹九九七年我家四個女兒,分別住在加拿大、美國、英國、比利時,而我們夫妻住在臺灣,所以我們余家也稱得上是“日不落家”了。
此外,我的書名有四字成語架式的,尚有《五陵少年》、《白玉苦瓜》、《青青邊愁》、《分水嶺上》、《春來半島》、《隔水觀音》、《隔水呼渡》、《五行無阻》、《高樓對海》等多部。這四字句型,可說已經成為我書名的常用格式了。
為了寫這篇文章,我曾回顧自己的文體詩風,發現這四字句法,不論是單行或駢行,對我的語言風格都頗有貢獻。我曾說自己的語言是“白以為常,文以應變”,意思是用白話作基調,而酌用文言來變調,來調整彈性、速度、口吻與場景。 所謂文言,不必高古深奧,但求穩健精簡,不必華辭麗采,但求言不虛發,辭無浪費。
例如《白玉苦瓜》的最後幾行:
……壹只仙果
不產在仙山,產在人間
久朽了,妳的前身,唉,久朽
為妳換胎的那手,那巧腕
千眄萬睞巧將妳引渡
笑對靈魂在白玉裏流轉
壹首歌,詠生命曾經是瓜而苦
被永恒引渡,成果而甘
“千眄萬睞”是四字成語的新鑄,形容玉匠在真苦瓜與玉雕苦瓜之間反復比對,務求將苦瓜的靈魂註入白玉。最後兩行的“是瓜而苦”與“成果而甘”,必須用文言無可再簡的句法,來逼出“生命賴藝術以升華”的信念。而此壹生死以之的信念,更有賴“瓜、苦、果、甘”四個字交相呼應的對仗與雙聲,才能堅持而達到結論。如果依壹般新詩的稚嫩句法,把最後兩行寫成:“壹首歌,詠生命曾經是壹只苦瓜/被永恒引渡,變成了甘果”也算不錯了,但與文言的四字句法相比,就顯得太松、太淺了。
中國詩的句法始於四言之端莊,歷經五言與七言之奇偶交錯,相反相成,而終於長短句之伸縮多姿。但源頭這四字典型始終不衰,不但在七言詩中成為穩定大局的句頭,而且在四六駢文中高踞聯首,甚至在單行的古文中也往往成為壓陣的語法。
壹位現代作家,無論是要利用它、革新它,或是避免它,都不能不懂它在中文語法上的重要地位。在我自己的散文之中,它也是壹種重要的語型、句法。
早期我的散文兼容英文句法,單行多於駢行,較少四字成語或四字句型。後期則有意“去英文化”,不但句子較短,而且駢散交錯,因此四字字型增多。評論我散文的學者,不少人肯定我的後期而質疑我的早期,恐怕這也是壹大原因。
早期的我,像大鬧天宮的孫悟空;後期的我,已成為唐僧的徒弟了。早期飛揚跋扈,不知為誰而雄。後期似乎“雅馴”多了,卻也太“馴”了吧。
以下且從我前後期的文章裏,各引壹段作為對照:
題目的現代化,是今日中國作家早該註意的問題之壹。壹個真正敏感的作家,應該將他纖細的觸須,伸到藝術的每壹個角落。我們無法想象,壹篇洋溢著現代精神的作品,居然肯戴上壹頂發黴的帽子。
——摘自《論題目的現代化》,壹九六三年
幸蕙遍讀吾詩,發而為論,三年有成,即將出書,索序於我……幸蕙選詩,不盡“唯名是從”,往往反而“蕙眼獨具”,會挑出壹些評家很少註目的“冷作”或未及註目的新作,令我驚喜。
——摘自《悅讀陳幸蕙》,二○○二年
『柒 』
四字成語或四字句型,盤踞中文已久,不但下筆好使,更且出口暢順,已經成為語法的壹大基調,何況其中還有不少迄為民族智慧或民俗世故的載體,有些來頭很大,有些出處不明,所以不但讀書人善於驅遣,就算江湖市井之流也會引用幾句。
身為作家如果不善驅遣成語,或是會用的成語十分有限,下筆怎能左右逢源?但另壹方面;如果他不會自鑄新詞、自創佳句,遇到緊要關頭,只會依靠幾句四平八穩、人雲亦雲的陳腔老套而不能自拔,就始終近不了創作。
真正的高手應該把成語用在刀刃上,將舊句引出新意,或是移花接木,將舊框嵌入新字,變出新趣。如此,才能激發民族語言的生機,使其長保活潑、生動。
至於成語與各種文類的關系,也值得討論。大致說來, 詩貴獨創,可以利用四字語法來求變求新,但不宜原封照搬。 小說的對話依人物的身份可酌用成語或俚語,但敘述的部分應加區別。戲劇的臺詞求其順口易懂,不妨用些簡潔而響亮的成語;抽象而生硬的名詞,最宜用成語短句來化解。散文乃直接對讀者發言,就像斯文人從容不迫的談吐,用些成語當然可以,但是像斯文人的談吐富於機鋒或諧趣,也不妨把成語變成新腔。論文乃學者在發言,宜乎字斟句酌,所用成語應求其高雅端莊,即使引經據典,駢行偶對,亦無不可。雜文以短小精悍取勝,最忌扯淡費辭,多用成語不妨。童話最忌世故,應力戒成語。譯文多用成語,就會失去原文風味;像“朝秦暮楚”、“暗度陳倉”壹類來自典故的成語,尤不可用。
二○○四年壹月六日
余光中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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