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相比較:比較;相對照;和:在壹起;平行;論:談論;請客。壹起談論或對待兩個人或事物。
【語】漢司馬遷《史記》魏《安侯列傳》:“比;不言而喻,主犯了錯誤。”
【正字法】階段;它不能讀作“xiànɡ".”
【形體辨別】提拉;不會寫“問題”。
【近義】把某物與另壹物混淆。
【反義】壹分為二
【用法】用作貶義詞。用來不分青紅皂白地比較人和事物。壹般用作謂語和賓語。
【結構】組合式。
【辨析】“~”和“等量齊觀”;都有把不同等同起來的意思。但“~”指的是把不同性質的對象放在壹起談;可以為人所用;也可以用來做東西。“等量齊觀”只能用來對待事物;顯示平等待遇。
[示例]
(1)它們之間的差別太大;怎麽可以~。
(2)這兩個班的學生入學成績差異很大;所以不能放它們~。
被歸入同壹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