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說法源於20世紀70年代在英國流行的板球比賽,從19。板球和美式棒球相似,都要求投球手盡可能快地投球,對手盡可能遠地擊球。從板球運動開始,所有進入板球場觀看比賽的球迷都嚴格遵守壹個規定:壹踏進板球場的大門就必須脫帽,這意味著對板球場上所有球員、裁判和觀眾的尊重。所以,帽子代表尊重。壹般來說,如果壹個投手連續投出三個好球,擊倒對方三名球員,這是相當驚人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裁判會給投手壹頂帽子,作為至高榮譽的象征。簡而言之,“帽子戲法”的原意是板球運動員通過連續打入三個球來獲得壹頂帽子以示鼓勵。這個詞只在20世紀70年代出現在印刷品中。
後來,“帽子戲法”被引入足球比賽,特指在壹場比賽中,壹名球員在對方球門內打進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進球。1958世界杯巴西對法國的半決賽中,貝利連進三球,淘汰法國隊。貝利的自傳把這種榮耀變成了題為“帽子戲法”的章節。“帽子戲法”壹詞在中國流行較晚,始於中國版《貝利自傳》。
另外,“帽子戲法”的應用不僅限於體育領域,人們也用它來形容任何連續三次的成功。比如英國前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Margaret Thatcher)連續三次當選,這是前所未有的成就,被當時的美國《時代》周刊稱為“瑪格麗特·撒切爾帽子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