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可以分為兩種。第壹種是為車主代駕,可以避免酒駕等不必要的危險事故,造福他人。第二種是為臨時車主或積極分子代駕的服務。既解決了他們急需司機的問題,又給自己帶來了好處,可以說是互惠互利。
對於有車壹族來說,開車已經成為壹種主要的出行方式。最常見的壹個問題就是,車主在參加聚會或者壹些活動的時候喝了酒,喝了酒之後不能自己開車回家。酒駕不僅害人也害己。很多家庭因為酒駕而破碎,所以有壹個臨時司機代替車主開車是非常必要的。此時,駕駛是指車主支付相應費用,司機將車主和車輛安全送達目的地的壹項服務。安全有效,讓車主和家人放心。
說到用車,各種娛樂活動或者商務活動需要的車輛多了,對司機的需求就更大了。但是活動只是臨時的,並不是壹直都有,所以長期雇傭多個司機是沒有辦法付費的。那麽代駕司機正好可以滿足這種活動形式的需求。隨時需要,隨時租用,方便,安全,有效,互利。
壹般來說,代駕服務的特點是目的明確,即當車主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駕駛車輛時,由他代替車主駕駛,或者當活動者急需司機時,由他作為臨時司機駕駛。開車在我們的生活中可以說是越來越普遍,越來越規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