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比喻因相同的經歷或痛苦而互相同情。可惜:可惜。
【語】吳越春秋合律傳:“不聞江上歌?”同病相憐;以悲相救。"
【發音】憐惜;它不能讀作“línɡ".”
【形體辨別】憐惜;不會寫“廉”
【近意】同病相憐* *,扶危濟困* * *
【反義】奇怪的夥伴
【用法】用於雙方同樣的不幸;或者有同感。壹般用作謂語和定語。
主謂類型。